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6:21 信息来源: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人民政府:

  2019年,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慈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慈政发〔2019〕36号)、《2019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慈党政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全力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全力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标准,根据省建设厅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全面开展省政务网办事事项比对梳理。今年8月底,按要求全部完成新增事项入库和对应配置工作。截至目前,本地政务网部门入库办事事项增加至28项,外网公布2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细化后计19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联办事项3项,投资管理线3项。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围绕数据共享,全力推进网上办理服务模式再升级。今年在原事项办理四星级基础上全部完成在线审批事项五星级服务模式,即实现网上申报、在线审核、快递送达。规范梳理“一件事”,优化联办事项办事指南,继续推进联办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不断优化办理流程。

  (二)深化“三北城管家”城管义工社会服务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工作精细化、方式智能化、管理社会化”的工作主线,以“三北城管家”服务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为基本定位,充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网格体系,开展各类 “三北城管家”义工服务活动。同时,继续加强城管义工队伍建设,加大义工招募力度,壮大义工群体。现有“三北城管家”义工13000余人,今年累计组织“三北城管家”社会服务200余次。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规定。强化动态管理,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今年,全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自查自纠,经过全面征求各科室、局属单位意见,明确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推进合同管理良好运行,以规范的办理流程和明确的职责制度为保障,最大程度的防范了合同风险。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底共订立合同数量76份,其中44份已履行完毕,32份仍在履行过程中。全年度签订的所有合同均履行正常,不存在争议纠纷。

  二、严格法制审核监督,落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切实强化属地镇(街道)主体责任,积极按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目前已在全市各个镇、街道成立基层中队,共计19个。19个中队共有执法队员170名,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配比率已达到85%。各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权和适用法律依据清单的通知》(慈政发〔2017〕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餐饮服务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的通知》(慈政发〔2017〕55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中队实现全市域覆盖,使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基层得到落地解决。

  (二)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向社会及时公布主体目录。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已达98%(共计200名行政执法队员,196名已有执法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此外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维护工作,实现对持执法证人员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指导机制,强化“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的应用,全面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其中日常检查1738件,专项检查472件,双随机检查731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办案流程,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实时监督,落实“一卷一评查”、案件质量每月现场集中评查、每月案件质量通报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今年累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145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53件,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办案量都居宁波县市区前列。

  三、增强执法透明度,落实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慈溪市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慈政办发〔2014〕162号)规定,提升争议处置实效。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决定,依法化解矛盾。今年我局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起,行政诉讼案件10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0起,出庭应诉率达100%,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4件,协办件35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1件,协办件28件。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实施制度。坚持“一案一倒查”工作机制,推行举报投诉处理结果问责制,严格追究举报投诉处理不当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共倒查投诉举报件203件。同时,通过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规定法定时限,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规范性。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俞其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明确各成员职责,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同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责任科室即我局法制科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的汇报,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按照《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慈综执党[2019]4号),落实党组中心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法律实务学习。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执法培训,以定期组织法制业务学习,不定期法制科工作人员下基层中队开展业务指导、法律法规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强化全局执法队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电视、报刊、简报、橱窗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广泛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按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信息宣传工作要点》(慈综执党[2019]6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推到一线执法领域。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结合“环卫工人节”、“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活动节点,积极开展多项活动,突出活动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政府传播影响力。今年,在我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普法信息31条,微博推送普法信息90条,纸质媒体共推送普发信息16条。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