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15:09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慈溪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设,严格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建设,持续提升依法、文明、高效执法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初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现对本年度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重点突出“三个到位”,全面夯实“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人社”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慈人社发〔2019〕56号)中实时调整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局日常法治工作,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制订出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人社”建设2019年工作计划》,明确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制订《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和《2019年普法法治文化活动计划表》,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细化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使“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有计划性。三是制度建设到位。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局已初步形成了集“严格的制度体系、强有力的责任分解、科学的评价机制”于一身的法治人社机制。规范性文件制订、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行政复议应诉等法治工作都有明确的制度依据,以“制度规范法治行为和程序,提高法治工作的成效”已经成为法治人社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二)重视能力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建设,于年初印发《关于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市人力社保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意见》、《中共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指导我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展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讲党课、法治讲座、廉政电影等形式的学习活动贯穿全年,在局六楼设置红色书吧供全体干部职工阅览,通过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深入持久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形成全面依法办事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严格执法资格审查确认,促进规范执法。做好全局各科室及各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申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我局今年共有5人通过统一考试取得持证资格,9人通过直接申领方式取得持证资格。目前我局及所属执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数为104人,其中96名执法人员已领取执法证,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2。3%;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讲座形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法治和业务能力。
  (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普法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人力社保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根据“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已成立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于年初制发慈溪市人力社保局2019年度法治宣传计划,明确本年度法治宣传指导思想、宣传主题、宣传活动内容、方式、时间及责任科室。二是抓工作落实,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2月16日,在2019年新春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共接受咨询500余人次,派发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15000余份。3月29日,借助“12333全国咨询日”在局一楼大厅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550余册。利用国家宪法日宣传契机,从11月下旬开始,通过在局大楼内及周围道路上,悬挂写有“增强宪法意识,建设法治人社”、“和谐社会,法治先行”、“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等字样的宣传横幅营造氛围、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人社系统内开展“宪法进机关”宣传活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12。4宪法宣传日当天组织开展现场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此外,借助劳动保障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周、法律法规宣传月、“慈溪人社”微信公众号、慈溪电视台黄金道地“社保一分钟”、以案释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社保大厅宣传大屏幕等形式公开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在增强广大劳动者劳动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同时,也提高用人单位建立合法用工制度的意识,为构筑和谐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年,我局向市司法局报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无效》被评了为2019年度慈溪市“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向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司法审查案》被评为2019年度宁波市人社系统“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执行全省系统“八统一”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乡镇(街道)人社事项等信息。目前,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134项,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和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均达到100%;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改革,设立“一件事”专窗,形成了以“退休”、“社保转移接续”等企业和公民个人生命周期“一件事、“长三角一网通办”等专窗专办模式和其他社保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的经办模式;推进乡镇基层平台分类承接人社事项,推出基层办全程办理必办事项38项,50%以上民生事项可在基层办理。在社保卡下放银行网点办理基础上,将部分经办风险小、办理难度低、群众需求大的9项社保业务下放至农商行26个网点办理,银行网点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多措并举,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工作创新举措:一是深化“退休预办理”。自2018年10月底推出“退休预办理”服务已来,已逐渐形成“早提醒、先办理、快领证”的全新退休办理模式。通过调整流程,彻底打破退休群众只能在所属镇(街道)办理的辖区局限,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推出“无差别全城通办”服务,将发证权限赋予全部18个镇级社保经办平台,打造“1+18”经办服务大网络。今年以来,通过退休预办理共办理4314人,窗口秩序井然,群众普遍对我们的工作较为满意。此举措得到省委副书记郑栅洁同志肯定,2019年在宁波各县市区作经验推广;二是选择部分单位试行工伤案件快速认定。今年7月,我局紧紧抓住宁波市推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与医疗费医院端直接结算的契机,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快速办”,简化工伤调查和取证环节,选择部分单位试行工伤案件快速认定,即制定实施部分工伤认定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的快速认定工作模式;三是创新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将贷款申请、贴息申请整合为“一件事”,并率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实施。申请者只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资料向镇(街道)提出申请,后续“跑腿”由镇(街道)、市就业管理部门和银行等机构以内部流转的方式运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申领对象;四是完善配套提升人社服务品质。先后启动绿色服务通道、潮汐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无午休值班服务。两年来,已为226名办事群众提供了预约服务,机动调整窗口18次,累计为815位群众提供了延时服务。组建“人社365”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民共情”便民服务队工作,以“1+1+X”(即 1名中层副职以上值班领导+1名窗口负责人+X名志愿者)模式,在办事大厅实施志愿服务,截至11月底,志愿服务队已为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分流、业务领办4276人次。
  (二)巩固“减证便民”成果,打造“无证明办事之城”。根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打造“无证明办事之城”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党改办〔2019〕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现行索取证明的4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了梳理,依法取消的证明数量39项,保留的证明数量5项,分别采取共享35项、核实1项、承诺3项,对已取消证明一律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
  (三)积极落实企业权益保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于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开展了本系统内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检视评价专项工作,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清理评估。通过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查找阻碍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安排,修订、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统一标准,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科学计划。在年初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明确内容,落实职责、任务和时间,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更有计划性。二是严格程序。根据《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2019年出台的7个局发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调研起草、研究讨论、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报备编号、签发公布等流程制定。三是规范法核。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共对《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涉及人才类文件1个,就业创业文件3个,专业技术类文件1个,社会保险类文件1个。由局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依法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经评估7个规范性文件均符合要求。四是及时备案。各科室(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前将文件正式文本连同起草说明、备案说明送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通过慈溪市法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报市府办法制科备案统一编号后印发。五是及时公开。除涉密文件外,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慈溪政府网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同步制作政策解读一并公布,供社会查阅。六是按时清理。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对2019年7月31日前本单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制约“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继续有效68件、废止2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慈溪政府网上发布公开,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发《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纳入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着重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承办单位初审、决策单位复审”的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规范送审材料,完善反馈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查质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
  (二)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发《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推进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与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续签2019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为期一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高邦律师事务所指派高骊莲等四名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2019年,法律顾问参与了我局多起法律事务咨询、重大工伤认定案件、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讨论和代理应诉工作,为我局的法治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法律论证。同时,向市司法局做好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目前我局有1名公职律师已通过宁波律协考核申领成功。今后,我局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引导公职律师参与到我局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起草、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重大工伤认定案件等各项工作中来,促进依法办事。
  (三)全面做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慈人社发〔2014〕60号),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监管把关,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对我局签订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行政合同,及时做好排摸整理及网上登记。同时,在全局下发通知做好2019年度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签订、履行、备案、清理及纠纷处理等情况的自查,并做好上级部门迎检及总结工作。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制发《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慈人社发〔2017〕78号),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核制度、落实了审核主体、确定了审核范围、明确了审核内容、完善了审核程序,大大提升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我局未发生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宁波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积极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工作。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的同时,在现场调查取证的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进行音像记录。目前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配备有行政执法记录仪8台。在外出执法检查中,一律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携带移动执法设备,如实记录并保存执法过程数据。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言谈举止、礼节礼貌等与执法相关的一切活动,杜绝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做好事前公示。通过在慈溪市政府网人社板块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阳光政务专栏、微信平台等多样化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办事大厅宣传栏放置服务宣传手册供群众取阅,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做好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严格依法做好执法证件的佩戴,穿戴制服,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最好事后公示。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省政府服务网平台上向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一方面,制发《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细则》,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库和劳动派遣机构名录库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2019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近20余人次,共检查54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3500余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54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另一方面,制发《慈溪市欠薪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建立欠薪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联合惩戒。《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已对余姚市鸿拓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宁波与其同行汽配有限公司等2家欠薪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劳动监察执法与公安等部门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对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审判等工作进行及时沟通对接。今年以来,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案件8起,涉及126人,金额116。5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人社与公安、检察院、法院间的案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欠薪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案件。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水平。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根据《慈溪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慈司〔2019〕30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自查评查工作。内部自查后,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和书面自查报告,接受市司法局的评查。根据案卷考评结果,我局被评为本年度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单位,其中一个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积极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为做好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我局出台了《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有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0件,其中一审32件,15件予以维持,12件申请人主动撤诉,5件尚在审理过程中。二审9件,其中4件申请人撤诉,4件维持原判,1件尚在审理过程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复议10件,6件予以维持,3件撤诉,1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同时,认真做好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写案例分析并交流学习,积极与市司法局及人民法院开展沟通交流。今年,我局向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的《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案》被评为2019年度宁波市人社系统“十佳行政争议案例”。
  (二)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阳光透明。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慈溪政府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慈溪政府网信息公开版块及时更新本年度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继续有效的历年文件;三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和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信访处置工作平稳可控。在信访工作中紧紧围绕上级部门有关维稳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整合系统力量,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压实信访维稳责任,持续加大积案化解和初信初访办结力度,摸清利益群体特别是重点敏感群体底数动向,确保了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和四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群众来信及上级、有关部门转交办信访件共9750件次。其中群众来信5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件1021件,81890公众信息服务一体化平台转办8718件,重要信访件6件。共接待群众来访1948件2764人次。信访件按期报结率100%。
  (二)劳动人事仲裁高效便民。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全程调解”的工作方针,大力构建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核心,镇(街道)仲裁派出庭为重点,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企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为基础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断优化办案流程,尤其对涉及农民工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快速处理欠薪案件,缩短结案时间。同时,坚持仲裁制度创新,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创新仲裁员分片联系制度。9名仲裁员分片包干指导18个镇(街道),对各联系辖区进行走访服务,定期开展基层组织调解员培训,收集基层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效能建设;二是积极创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8月底,我市根据省厅及宁波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慈溪市镇(街道)“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慈人社发〔2019〕5号),同时召开全市基层调解员会议布置安排相关工作任务,组织镇(街道)实地参观龙山镇调解中心创建情况、听取先进经验介绍,并通过采取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创建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和思路,确保2019年年底全市所有镇(街道)全面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三)“慈溪无欠薪”创建成效显著。为坚决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无欠薪”行动,通过工作方式、欠薪监管、欠薪处置的三项转变,形成全方位重防严打的欠薪综合治理体系,保障极端欠薪事件及国有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欠薪问题“零发生”,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2018年度“无欠薪”县(市、区)。一是工作方式由人社部门单干向多部门联动转变。建立以人社牵头,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并设立实体运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欠薪失信联合惩戒三大专项治理。二是欠薪监管有传统模式向数字化转变。有效运用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及“监察通”APP等“互联网+”监察平台,通过多部门协作,打破数据孤岛,案件处理、书面审查等工作信息实现线上共享。同时,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用工管理进行监测,对水、电、税及社保欠费企业列为生产经营异常企业并生成预警信息推送给各镇(街道)进行排查,发现案情及时介入处置。三是欠薪处置由单一处罚向联合惩戒转变。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欠薪企业充分曝光。同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对欠薪企业和有关人员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惩戒,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今年以来,已有2家企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及全市主流媒体报刊进行曝光。
  (四)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于今年制发了《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慈人社发〔2019〕64号),对行政调解原则、调解事项范围、调解人员职责、调解程序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以严格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同时,建立首问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019年,我局的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不断提升。2020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巩固提升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人社建设的推进之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按照宁波市人社局和慈溪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法治人社”工作要求。近年来,国家对法治建设的要求日益严格,尤其是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矛盾化解等工作的法治化要求越来越高。2020年度,除了要根据上级部门做好十九大后有关“法治”各项工作的要求,完善各项“法治”制度,特别要牵头做好规范性文件制订、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好省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为“法治人社”建设做好基础性保障。
  (二)全力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迎检验收工作。明年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第五年,我们将根据市司法局及本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单位)在普法中的责任,全力做好2020年的“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同时,要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一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促进等方面政策开展宣传;二是注重宣传的创新性,从当前以面对面、纸质宣传为主传形式向网络平台扩展,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案例、漫画、知识问答等多种类型的日常化宣传;三是增强宣传的时效性,结合各类普法对象实际,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扩展宣传覆盖面。
  (三)依法处理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案前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进一步规范日常信访办理和重大敏感时期维稳安保工作。在日常信访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及《慈溪市人力社保系统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信访接待处置工作;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协调处置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好信息通报。在2020年度国家重大敏感活动期间,根据上级安排做好安排部署、隐患排查、会商、“零报告”和值班等维稳安保工作。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