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9-12225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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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2019-12-31
面向社会
慈教普〔2019〕41号
失效
慈教普〔2019〕41号
各镇(街道)教办、市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慈溪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打造全市班主任专业发展平台,优化班主任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慈溪市中小学新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秀班主任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班主任。
二、推荐名额
龙山、观海卫、周巷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其他乡镇(街道)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各市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办学规模24个班(含24个班)以下的学校推荐1人,办学规模24个班以上的学校推荐2人,九年一贯制小学部与初中部分别按上述办法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自我职业素养提升,积极参加专业进修,有终身学习、持续发展的职业愿望。
3.热爱学生,关注班级每位学生的全面多元发展,注重与家庭、社会及其他教职员工的沟通,工作责任心强,师生关系良好。
4.善于融入学生群体,具备较强的班主任工作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交往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9年7月30日,累计担任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市外调入的教师须在本市工作满三年(班主任工作满二年)。
2.班级日常管理规范,班级文化建设有一定特色,班级管理工作在所在学校中处于中上等水平,或在德育工作方面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3.持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班主任工作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取得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
4.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至少有1篇德育论文(含班主任方面)在慈溪市级及以上德育类论文、案例评选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报纸上发表;或在校级及以上层面公开交流班队活动、班级管理等方面经验。
四、评选流程
1.推荐提名。班主任评选推荐工作以各镇(街道)教办、市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对照申报条件,在个人申报、他人或组织推荐基础上,由各单位(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提名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2.笔试面试。新秀班主任评选设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者就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念、管理思想、班集体建设等方面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具体考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专家评审小组综合考量申报者业绩成就、笔试成绩、面试答辩等环节,并进行综合量化排名,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教育局党委会审批后公示。
五、有关要求
首届新秀班主任于12月启动,于2020年2月初完成考核评选并按综合排序推荐参与宁波市新秀班主任评选。
1.广泛宣传。新秀班主任是我市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为名、骨干班主任培养储备人才和后备力量。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评选的政策、条件向全体师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认真推荐。各校结合评选标准,认真遴选,把师德师风好、专业能力强、各方认可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班主任推送出来。对有违背师德师风的班主任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选。
3.材料要求。被推荐对象须实事求是填写《慈溪市首届新秀班主任评选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书、论文(论著)等材料,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予以审核确认,并对其师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客观评价。如有发生填报材料不实、提供假证件或论文抄袭、窃取他人成果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学校)汇总填报《慈溪市首届新秀班主任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录申报者民意测评结果及排名情况。
4.时间要求。新秀班主任材料要求于2020年1月8日前报送,各单位(学校)将申报材料(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一份,申报汇总表一份,其他佐证材料一份,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通过内网平台报送至基教科邮箱。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63919180。
附件:1.慈溪市首届新秀班主任评选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慈溪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