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72315846H/2019-87605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布日期:

2019-02-14

成文日期:

2019-02-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统〔2019〕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4 09:14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各抽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的通知》(慈政办〔2009〕175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全市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完善全市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全市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制定粮食安全政策和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依据。这项制度建立后,将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来取得分季粮食作物种植结构和亩产等数据,推算全市分季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为实行严格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抽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有关调查组织、部门协作、力量配备等问题,确保这项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省、宁波市的统一要求,我市的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即2018年内先建立以市为总体的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调查制度,对抽中的24个行政村进行调查。在完善方案、取得经验基础上,从2019年起实施监测调查,实施监测调查所需的市级经费重新规划后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各地根据文件精神在工作经费上继续给予相应的配套。

  三、依法调查,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组织、数据汇总、审核推算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要坚持依法调查,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调查工作。对虚报、瞒报、拒报以及伪造、篡改调查数据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选聘调查人员。为确保我市粮食产量调查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请各抽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做好样本点调查员选调工作,抽中名单详见附件1。每个样本点需配备一名调查员,调查员应尽量由熟悉本地区情况的人员担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

  (三)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能为被调查户保守秘密;

  (四)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能独立工作。

  请抽中地按附件2要求于2019年2月22日下班前报市统计局。

  联系人:干启玮  联系电话:63961439

  邮箱:党政信息网市统计局下面农调一科

 

  附件1:粮食产量监测调查工作抽中样本点名单

    2:2019年粮食统计监测抽样调查人员及样本区调查员情况一览表                                 

 

 

 

                        慈溪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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