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气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15:47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市气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法治轨道,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都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作为重要议程,特别是在气象依法行政、气象普法教育等方面,及时制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2.加强法律学习。今年以来,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局党员干部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远程法律教育培训,听取法治报告及专题讲座等。

3.健全组织构架。本局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以及各成员明确,本局日常法治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行政审批科协助配合参与。

二、强化贯彻落实

1.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三统一”制度,及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程序。围绕年度气象重点工作,联系实际,各科室结合实际,层层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2.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最多跑一次。以“审批提效、服务提质”为要求,全面推开网上审批,争取尽早实现所有的审批项目零跑腿。借力“互联网+”技术,多渠道分步推进网上申报、微信申报、邮寄申报服务,开通快递送达、电子证照网上送达,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进一步加强防雷社会管理,提升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监管水平,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进一步规范防雷中介服务体系。按照政事分离、行政审批与技术服务分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体系,完善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行风建设,提高中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诚信度。2018年,气象窗口共审批施放气球作业许可30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4件,气象证明125件,提前办结率达100%。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积极做好慈溪气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政府公开信息报告工作,气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公开公示,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建立长效机制

1.强化单位合同管理。扎实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加强单位合同管理,今年在原单位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慈溪市气象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慈气发〔2018〕24号)。年度内,本单位未与外部门签订行政合同。

2.开展法律顾问聘任。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继续聘任了政府法律顾问,为今后本局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避免各类法律风险。

今年我局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事件发生,也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年度内未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基本完成年度法治工作任务,但与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不健全,依法行政动力不足,工作落实不理想,缺乏法制工作的专职科室和人员,兼职法制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比较缺乏,整体成效不明显。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推进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坚持通过局党组学习会、局务会议等多种途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业务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干部职工学习已出台的相关法治文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2.扎实推进行法治队伍建设。扩大和完善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证持有率。督促强化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


  慈溪市气象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