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19-101328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教综合类,科技、教育/科技管理

发布日期:

2019-03-01

成文日期:

2019-03-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转发宁波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16:15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相关单位:

为服务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全面做好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浙江保护中心”)拟开展专利审查与确权快速预审业务备案工作。

现由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宁波保护中心”)组织开展宁波市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 2月26日-2019年3月6日

二、备案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领域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

(2)注册或登记地区在宁波;

(3)在该产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或较好的成长性;

(4)技术具备一定的领先性,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且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满足浙江保护中心公布的其他备案条件。

三、备案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高校或科研院所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方式

(1)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2)将备案申请材料(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件于3月6日之前通过邮递方式寄交至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3号楼6楼保护中心大厅;

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hangb@nbsti.gov.cn。

五、备案流程

(1)符合条件的宁波市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向宁波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由宁波保护中心统一提交至浙江保护中心;

(2)浙江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拟备案申请主体名录,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

(4)浙江保护中心将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慈溪市科技局:孙德生

电话:63961319

宁波保护中心:张斌、赵存挺

电话:(0574)87978974、87978973

浙江保护中心:张丽丽、何斯征

电话:(0571)56788316、56788352

附件1.2019年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备案申请表和承诺书.docx

附件2.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简介.docx

慈溪市科技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