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9-12174
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科技、教育/教育
2019-03-28
2019-03-28
面向社会
慈教安〔2019〕6号
失效
各教办,局直属单位,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7号)和《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甬教安体〔2019〕10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主要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主题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年度学校安全教育各项活动,丰富师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预防意识、提升师生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自救互救的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二、2019年度学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一)珍爱生命安全教育
教育目的: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生命的意义,珍惜生命的价值,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
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学会调适心理的方法,珍爱自己,关爱他人,乐观进取,健康成长,营造快乐健康和谐的校园。
教育安排:2月份和9月份。
(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
教育目的: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宣传着重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犯罪;宣传举报渠道。使扫黑除恶工作入脑入心,让全体师生及家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教育内容:通过上级发放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营造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教育安排:3月份或其他时间。
(三)“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
教育目的: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内容:教育部委托湖南卫视制作“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各校可结合节目内容开展安全教育。
教育安排:3月底。
(四)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教育目的:帮助学生、家长及教师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范学生溺水意识,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教育内容: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师生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利用平台组织一次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师生观看一部防溺水教育宣传片;举行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出一期以学生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发放一份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见附件1);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师家访活动;联合水利、政法、关工委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学校周边地区溺水隐患排查活动等。完成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周末及暑期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提醒工作。
教育安排:4-9月份组织实施。
(五)“国家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
教育目的:向全体师生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接触和了解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教育内容:向全体师生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教育全体师生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教育安排:4月15日左右组织实施。
(六)校园应急宣传月活动
教育目的:进一步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提高预防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教育内容:结合“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重点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配合开展宁波市“5.12”警报试鸣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教育安排:5月份和11月。
(七)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
教育目的:增强学校师生各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教育内容:了解和掌握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呼吸道异物、蛰伤咬伤、落水溺水、烧伤烫伤、中暑、关节脱臼、创伤出血、心肺复苏等急救处理方法。
教育安排:5月份、9月份和10月份,通过设立“学生安全自护节”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类急救主题的自救互救现场讲授、互动体验活动等形式实施。
(八)校园防欺凌教育
教育目的:教育学生明白校园欺凌的危害,自觉远离校园欺凌,学会保护自己和尊重他人。
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建立特殊心理问题学生健康档案。
教育安排:6月份或其他时间,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慈教〔2018〕82号),利用宁波市安全教育平台,结合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和其他形式开展教育。各“安全工作德育化”试点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新路子。
(九)科学引导学生健康上网教育
教育目的: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增强学校对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早期识别和干预活动。
教育内容:深入了解掌握中小学生使用网络情况,重点关注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式,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等管理工作,建设校园绿色网络,提升中小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素养。及时发放回收《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见附件2)。
教育安排:暑假和寒假放假前。
(十)反恐怖宣传教育
教育目的:提升中小学生反恐怖意识和应对恐怖袭击的自救能力。
教育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规,观看影像资料,开展校园保安装备使用等技能培训,张贴《公民防范恐怖袭击基本常识》,通过校园电子屏幕、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宣传反恐怖主义工作意义。
教育安排:9月份。
(十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目的: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围绕提升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素质、培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开展教育,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育内容:利用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学校其他教育载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教育安排:10月份。
(十二)冬季安全教育
教育目的:教育学生知晓冬季防火知识、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知识、冬季健康卫生知识和冬季出行注意事项,科学燃放烟花爆竹,科学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保障外出安全。
教育内容:冬季防火知识,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知识,冬季健康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加强校园内严禁玩火和春节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等火灾预防教育;加强雨雪灾害天气安全教育;开展学生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在冬季护送学生上放学途中注意事项。
教育安排:11月至来年1月。
(十三)开展“11.9”全国消防日教育活动
教育目的:结合冬季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责任。
教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教育安排:“11.9”全国消防日。
(十四)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教育目的: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安全出行。
教育内容:交通法规知识宣讲教育,学当交通“小警察”,争当维护交通安全志愿者,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扎实做好学生集体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严格学生接送车安全运行管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教育安排:4月集体外出安全教育活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校车交通安全教育。
(十五)其他日常安全教育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盘谋划。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本校本园的学期安全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学校安全教育演练各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创新形式,注重效果,确保学校安全教育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毒品、危化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预防网络游戏沉迷等方面的教育。要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在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突出安全教育内容,切实增强中小学师生安全意识,使中小学师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载体的多样性,除依托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教育外,还要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三)严格要求,强化督查。市教育局将把学校安全教育、演练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各地要及时抓好监督检查,对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教师授课完成率和学生作业完成率不达标的学校进行通报,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安全教育、演练活动。市教育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等级平安校园”评估等形式,对各地各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2.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3.家长回执
慈溪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平 安办,沈小贤同志。 |
慈溪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