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19-14394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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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2019-03-08
2019-03-08
面向社会
慈民审〔2019〕6号
有效
宁波卓越光谷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变更“颐蓝湾花苑”四至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变更“颐蓝湾花苑”四至。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颐蓝湾花苑
汉语拼音:YílánwānHuāyuàn
坐落位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至规划河道,西至桥湾路,南至水月路,北至规划河道(临定潮路)。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3月8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