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慈溪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10:00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慈溪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日











慈溪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宁波市民政工作要求,奋发实干、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民政事业得到科学发展。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有机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员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微型党课、党员主题日等系列学习活动,定位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严肃学习纪律,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用结合,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责任意识和理想信念。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15次,学习内容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党风廉政规定等。二是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巩固。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查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制定《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整改任务全覆盖、整改措施实打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5个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至2018年12月,22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按财政国有资产统一处置时间表进行。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三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推进干部绩效考核,着力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干部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求信誉,围绕争创一流工作打造民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青年干部学习会系列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分类指导、竞争竞赛、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大青年干部培育力度,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定期开展作风效能自查自纠,推动建立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作风优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基本保障全面发力。一是民政保障标准不断提升。自2018年3月起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2024元、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620元,4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216元,12月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792元。制订出台《慈溪市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791人,发放低保金8550.8万元,免水费122.6万元;共有困难残疾人8865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409.1万元;共有散居孤儿30人,困境儿童342人,全年支出保障经费503.625万元。二是民政保障设施不断完善。城区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明峰养老院和杜湖山庄养老项目进展较为顺利,阳光老年城项目解困复工工作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全年新增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家,新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7家,新增养老床位160张,全市AAA级城乡养老服务中心达到72家,列宁波市第一。完成64个省级避灾安置点建设任务,完成全国级2个、省级2个、宁波级5个的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网络,全市建成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18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社315家,服务覆盖全市村(社区),确保退役士兵活动有场所,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三是民政保障措施不断强化。构筑低保督查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加大核查力度,全年复核率100%。统筹推进“救急难”,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23.3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3335.18万元,对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304户、支出资金54.95万元,农村助房54户、支出资金117.9万元,助学367人、支出资金185万元。全面落实2018年度优抚安置任务,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采集,接收469名退役士兵报到和档案审核登记,全年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补贴4113万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56.6万元,结销医疗救助金968万元。进一步贯彻落实老龄服务政策,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2207.48万元。同时,积极开展重大节日、“敬老月”慰问,收养儿童家庭走访、水库移民“走千访万”及“烈士纪念日”祭扫等系列民政服务活动。

(三)基层治理创新发展。一是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推行社区“微项目·微自治”,建立“党建引领、民主协商、项目运作、协同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机制,该项工作获得《浙江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分层分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徐福村等5个村被评为首批省级农村引领型社区。着力提升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全年开展四次公开检查,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实现全市社区民主协商 “五个有”全覆盖,舒苑社区被列为宁波市社区协商示范观察点。二是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模式。坚持党的引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孵化三同步”工作机制。市级平台新入驻社会组织13个,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52个城市社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4.5%。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114个,备案基层社会组织3909个,平均每个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有20.67个和9.36个社区社会组织。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资助项目17个,投入资金33.2万元。市钱海军志愿服务中心的千户万灯项目再次入选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全面完成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14家协会全部完成脱钩,其中4家进行注销登记。建立“异常名录”,20个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劝散非法组织2家。三是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全年新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家,103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建立市级社会工作协会。市慈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永不褪色的绿军装——两退老兵自我价值认同重塑项目”被列入宁波市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活动资助项目,虞波社区入选宁波市第三批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实现我市社会工作示范基地零的突破。

(四)民政服务不断提升。一是殡葬殡仪改革不断提速。全面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推动建立公墓管理长效机制。在浙江省首推集中守灵服务试点,引进专业化殡仪服务公司,切实提升服务品质。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免费用583万余元。狠抓滥建坟墓整治,全年共发现并拆除新建坟墓105起。做好节日祭扫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双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做好7个祭扫观察点的人流检测和车辆数据统计,保障近50万群众顺利完成祭扫。二是民政专项服务不断提质。推进地名公共服务改革,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国家普查办验收,编纂完成《慈溪市地名志》初稿,顺利完成周巷镇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开展不规范路名路牌排查整改,处置智慧城管案件230件,补缺地名标志3764块。着力完善移民安置服务,2018年核定直补大中型水库移民8040人,核销56人,全年发放直补资金482.22万元。“订单式”水库移民培训、基层服务平台创新和“一村一品补短板”精准扶持工作成为宁波亮点工作,并编入省水库移民工作案例。三是民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阳光民政大厅2018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3577件,承诺件平均办理天数2.67天,提供免费快递送达服务314件。审核命名建筑物(群)名称122个,办理门牌证明2234份。老年优待证办理实现“即办即领”,全年共办理7217件。婚姻登记处2018年度共办理结婚登记6936件,离婚登记2057件,补发结婚证件838件、离婚证件292件,共计办理10125件。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民生高水平保障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以赴履行好“三最一专”职责,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贡献民政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突出“一个引领”,高起点谋划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坚持学用贯通、知行统一。在工作结合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建立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在学以致用上做文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新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民政领域重点工程和攻坚破难项目。在真懂真信上求突破,深刻领会、全面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前进方向,争做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先锋,努力开拓民政事业新的突破。

(二)围绕“两项任务”,高效率推进民政改革创新。一是落实民政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机构改革要求,精心做好新一轮“三定”规定编制,以及职能调整、人员优化配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能、定位的研究,明确发展方向、理顺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加快形成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做细各项配合、配套保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二是落实民政“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化情况,调整完善民政办事事项和办理指南,围绕“审批更简、监督更强、服务更优”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撬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改革。进一步推进职能归并,提升民政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筑牢“三条防线”,高标准把握民政发展方向。一是守住民生保障“安全线”。持续深化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找准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并有效预防。完善特困人员救助政策措施,出台我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做好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调整,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等政策衔接工作。推进“救急难”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资金预算达到常住人口人均7元以上,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拓展救助渠道,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困难群众家境调查等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社会救助的社会协同力。二是提升养老服务“基本线”。抓紧落实全市养老“十三五”规划,针对中期评估报告中存在的例如养老床位缺少等一些短板,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按时完成各项规划指标。加快推进市城区福利院二期、阳光老年城等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模式,争取1至2个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养老服务项目。加强示范型和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今年要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家,老年助餐服务要覆盖90%以上的村(社区)。继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已完成5家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在确保“机构性质不变、经营范围不变、承担职能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争取1至2家公办养老机构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三是构筑从严治党“高压线”。严抓党内政治生活,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防“破窗效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小错误演变为大错误。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将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资金、福彩公益金、移民专项资金等各类民生资金,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以全面从严治党构筑民政领域政治“高压线”。

(四)着力“四个推进”,高质量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基层社区自治机制。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保障、社区搭台、居民决策、项目运作、组织承接、多元评估”工作主线,全面推行社区“微项目•微自治”,引导社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搭建“三社联动”平台,每个社区每年至少推出1个微项目,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办法,适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并指导各地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发动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进社区领军人才师徒结对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指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村民说事、居民议事等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兜底社会组织的党务工作。成立社会组织党校,探索社会组织功能型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深化市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建设,推动镇(街道)做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引导其差异化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模式,调整项目资助的投入方向,突出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重点内容,同时推进项目的品牌化进程,扩大公益创投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协会功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岗位的培育孵化。三是推进民政专项服务水平。巩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继续通过抓规范化管理、园林化建设、窗口式服务来进一步改善公墓形象,抓海葬、壁葬、树葬等节地生态葬式来提高生态入葬率,抓平价墓区、墓位建设来减轻群众负担,继续强化禁坟区执法监管。通过属地日常巡查管理和民政专项执法联动机制,争取从源头上彻底预防违规建坟行为,不断完善“禁新”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加快普查成果转化,全力推进《慈溪市地名志》成稿出版,进一步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加强城乡地名标志长效管理。围绕省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深入开展“入千访万”活动,深入了解移民真实需求,落实帮扶措施,优化移民生活环境。四是推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以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为契机,加快推动现代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组织,组织动员以慈善组织为重点的各类慈善主体,积极参与精准帮扶、脱贫攻坚和东西部结对扶贫协作等工作。全面推进慈善培育基地和“邮善邮乐”慈善爱心超市建设,规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探索慈善助老惠民新举措,拓展慈善事业发展载体和方式。在民政系统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做慈善、机关干部争当志愿者,进一步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民盟慈溪市基层委员会。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