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47H/2019-55513
市交通运输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工业、交通
2019-05-20
2019-05-20
面向社会
领衔代表:徐银昌
附议代表:陈江平
随着公交线路的不断完善,群众出行日益方便,真正发挥了民生实事项目的积极作用。但有些偏远行政村由于各种原因(例如:道路交通设施落后、区位偏僻等),依然难以实现通公交的目标。针对上述情况特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道路通行条件尚可的情况,通过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来达到通公交的目标;
2.对于道路比较狭窄不适应一般公交车通行的情况,通过使用小型车辆采用专线的方式,来解决通公交的问题;
3.对于产生公交费用增加的问题,可采用市级财政为主、所在地镇级财政补充的方式。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徐银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行政村公交通行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专题研究,商议相关措施,现答复如下:
自国家确立“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公共交通设施不断完善,线网密度逐步加大,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稳步提高。2016年以来,新增公交线路 19条,优化调整58条,公交里程增加553.7公里。累计开通公交线路104条,其中城市公交21条,城乡公交83条,主城区500米半径全覆盖,全市297个建制村全部通车(行政村2公里范围内设有公交站点为达标),村村公交通达率100%。今年市财政又安排2000万资金购买20辆公交车,计划新增2条公交线路来加密公交线网,进一步改善群众公交出行。
为确保公交通行安全,交通部门在线路勘验时,对道路通行条件有严格规定,须等级公路以上。为此,代表所指的行政村,道路条件不允许,建议适当步行或其他交通工具换乘到就近公交站点乘坐公交。
关于费用分担问题,根据《慈溪市公共交通规划》,我市按照“一个中心四个片区”规划建设三个层次的城乡公交网络,即城市公交网、骨干公交网和区域公交网。解决偏远行政村群众出行问题属于区域公交范畴,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33号),由各镇(园区)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亏损部分由属地镇(园区)全额承担。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集团,新浦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杨军
联系电话:6302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