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19-148790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省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19-05-06

成文日期:

2019-05-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19〕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慈溪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5-06 16:19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慈溪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慈溪中学学生住宿费的报告》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你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学生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含水电费)。

二、你校应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在收费场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此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