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19-08513
市经信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2019-06-10
2019-06-10
面向社会
邹枫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为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提供扶持政策供给的几点建议》(第129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在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方面提出了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启发性的对策建议。收到提案后,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您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小微企业)需要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的有机结合,需要在不完美的市场和不完美的政府之间找到平衡,产业扶持政策正是实现这种结合和平衡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实现区域发展战略、形成竞争优势的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伴随着块状经济、规模经济、外向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创新经济等发展历程,逐步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到十二五末,每年产业扶持扶持资金超5亿元,涵盖企业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效益型龙头企业培育、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企业管理素质提升等方面。十三五以特别是近三年来,在产业扶持政策资金规模不断缩减的情况下,每年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重点导向,并坚持继承性、实效性和突出重点三个原则,对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今年3月,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产业争先”“科技争投”“项目争速”,进一步抢占发展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动能,有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历年政策执行实际和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制定了加快慈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四十条意见。政策共五大块40条,安排财政资金2.7亿元,内容主要突出推进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产业争先”“科技争投”“项目争速”和新动能培育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开放合作和高质量发展,总体上延续上年政策,但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优化,政策聚焦重点更加突出。
第一大块,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包括四方面20条政策。
第一方面,推进企业智能改造升级。安排约4780万元资金,鼓励企业加大有效投入,树立智能经济示范企业、培育智能制造服务机构,推进工业强基,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医疗器械行业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第二方面,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安排约1000万元资金,鼓励构建“互联网+”平台,鼓励发展软件产业,鼓励企业物联网产品制造应用,鼓励企业上云深度应用,鼓励企业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开展合作。
第三方面,推进企业梯队培育和做大做强。安排约3500万元资金,树立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先进典型,鼓励企业首次进规、高成长,提升工业企业经管人才素质、企业管理素质、工业设计能力,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第四方面,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在宁波建设“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考核奖励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资金,推进产融深度合作,打造智能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家电产业智能化升级,推进省级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第二大快,科技创新政策,共10条政策。安排约9430万元资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培育创新企业梯队,支持科技项目实施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发明创造与专利保护,构建科创服务平台体系,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力度,探索科技金融创新,促进校地合作与科技中介规范发展,对科技中介开展星级评定。
第三大块,商贸流通业政策,共5条政策。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促进商贸业态提升和消费升级,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提质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推进菜篮子商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第四大块,开放型经济政策,共3条政策。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境外参展拓市,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五大块,大招商招大商政策,1条政策。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强化招商引资激励,加大招商业绩奖励,设立“优秀慈商联络站”奖励,大力开展社会招商,探索市场化招商合作。
我市经济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6.1万户,其中民营企业3.93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1.8万户,平均每2.5户就有1户经商办企业;工业市场主体有5.9万家,工业企业1.95万家,中小民营企业占99%以上。上述四十条产业政策绝大多数条款都没有对企业规模的限制,比如企业技术改造奖励,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企业当年度技术改造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均可申请享受奖励;再比如企业信息化起奖点只要求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节能改造起奖点只要求投入达到30万元以上,管理咨询起奖点只要求投入达到15万元以上;此外,还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进入规上企业、小微企业进入小微企业园区以及高成长企业等予以奖励。
总体上看,我市产业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安排连续三年不断压减的情况下,产业扶持政策的重点导向、精准导向、公平导向也更加突出,产业扶持的手段更趋多样化,比如部分产业政策资金已转化为产业引导基金,比如对区域性的智能经济创新平台,将产业扶持资金切块给相关的镇(街道、园区)和平台来制定实施细则,政策的门槛和精准性进一步优化;再比如小微企业用地保障,2015年以来,我市从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单列安排5%用于保障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用地需求,将报批条件成熟的小微企业项目列入当年的项目储备库,待用地指标下达后,优先安排单列指标予以保障。对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放宽规划控制指标,解决用地布局困难,在满足消防等各类安全规范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不再设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上限。建设单位因特定条件限制厂区内绿化面积未达20%的,允许镇、园区代为实行易地绿化,基地实际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10%。在满足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小微企业园与工业用地之间的建筑退界放宽要求。允许管理、后勤服务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比例放宽至厂区总建筑面积的20%以内(含20%)。
“大、小”“全、精”“快、长”“有、实”是相对的,面对量大面广、需求千差万别的中小企业,我市产业政策不可避免的存在“大、小”不能同时兼顾,“全、精”不能同时两全的情况,客观上也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规上企业的政策扶持手段渠道相对较多,对规下企业扶持比较少、对迎合上级考核要求扶持较多,扶持政策实施期限过短的现象。下一步,我市在今后年度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调研,多方听取大中小不同规模企业、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努力使产业政策制定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多方诉求。同时,还将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兑现操作流程,加快政策执行兑现速度,加强政策绩效评估及考核,努力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和发挥最大的效益。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意见和措施,如有不当,请予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