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19-55516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

2019-06-11

成文日期:

2019-06-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完善市级道路桥梁应急抢修工作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11 10:40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领衔代表:潘长苗

附议代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车辆不断增多,道路通行压力不断增大,保证道路桥梁的正常通行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情况中,当出现桥梁道路破损甚至无法通行的情况下,从封道隔离到施工完毕,时间跨度太长,往往要超过半年,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例如2017年建附线水云浦桥大修封道超过半年,且刚封的几个月根本没有施工;2018年樟新公路五塘江桥因桥板破损南往北机动车道已封道近半年;建附线沙滩路桥桥板破损封道近3个月,目前尚未有动工迹象。因均为交通主干道,道路通行压力大,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

如何在符合程序前提下加快道路桥梁应急抢修速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建议完善市级道路桥梁应急抢修工作机制,具体建议如下:

科学明确抢修范围,区别对待应急抢修和日常维修,对事关重大民生的维修工程均应列入应急抢险范围,应急抢修做到一事一议。

市级有关部门应安排专项抢修资金用于市级道路、桥梁应急抢修,简化设计、预算、招投标等相关决策程序。

通过招投标采取入围机制,选取抢修施工队伍,做到即破即修,更好地缩短施工时间。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潘长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市级道路桥梁应急抢修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专题研究,商议相关措施,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情况,我局积极会同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调研对接,对《慈溪市交通、市政应急抢修工程管理办法》(慈政办发〔2013〕60号)文件中涉及抢修工程投资限额、报批流程、抢修单位确定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并向市领导汇报。目前修改后的《慈溪市交通、市政应急抢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办发〔2019〕60号)已正式发布。该办法将大大缩短抢修工程从封道隔离到施工完毕的时间,有效减缓交通压力,保证道路桥梁的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1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新浦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高建波

  联系电话:6300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