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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2019-06-17
2019-06-17
面向社会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后,慈溪市西三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工业垃圾,乡镇工业垃圾普遍面临无处可去的局面。而慈溪的经济结构以民营企业为主,生产发展过程中将无法避免地产生工业固废,简单地一刀切地关停企业不切实际,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一年多以来,为解决企业实际生产困难,各乡镇想方设法自行暂存处置工业固废,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储存标准和专业指导,各乡镇都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粗浅的理解处置和储存工业固废,有的堆在路边,有的堆在农田,有的堆在工业地块,但缺乏规范的防渗漏等环保措施,如今各乡镇的工业固废已堆积如山,此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极大。同时由于各乡镇的储存场地有限,堆积场地也达到饱和状态,企业想规范处置工业固废但苦于没有出路,企业自身固废储存场所也已饱和。由此衍生出路边倾倒和焚烧工业垃圾的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防不胜防,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和政府形象。因此,我们建议市政府急需采取以下措施,解决目前各乡镇工业固废堆积如山缺少出路的难题。
1.慈东垃圾焚烧厂的布料焚烧炉已经建成,但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投入使用,市政府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将此项目投入使用,可有效缓解各乡镇大量布料垃圾堆积的压力。
2.建设慈溪市工业固废填埋场。短期内迅速敲定我市工业垃圾填埋场选址,统一建设防渗措施等环保设施,用于收纳处置不能焚烧处理的工业固废。各乡镇按照环保标准建设工业垃圾中转站,用于收集企业工业垃圾,经初步分类和压缩打包后,根据垃圾的种类转运至相应的处置场所。
3.引进或扶持工业垃圾处理企业。垃圾是放错时空的资源,当前有些企业具备技术可以将一部分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市政府可以引进或扶持此类企业,尽快将垃圾资源化项目落地运营。
4.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业垃圾收费标准,规范垃圾收费,通过市场调节手段,从源头减少工业垃圾产生量。
5.加大工业固废乱倾倒的执法打击力度。对于田间路边乱倾倒工业固废的现象,严重影响我市环境,加重政府财政奖励补助,调动巡逻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同时环保、城管、公安等执法力量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巡逻管控,形成打击合力,消灭乱倾倒现象。
通过以上措施的采取,努力形成企业的工业固废有出路,乡镇堆积的工业垃圾可消化的良性动态局面。同时通过逐步优化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和垃圾减量化措施,尽量用最小的资源消耗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
张松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工业垃圾出路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反映的工业垃圾问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范畴。诚如您建议中所言,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后,慈溪市西三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工业垃圾,部分镇街道因工业垃圾出路不畅而临时堆放,工业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现象时有发生。工业垃圾处置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市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作为重点工作在抓,以下是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建设
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部门开展了慈溪市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研究工作,在综合预测全市垃圾总量和垃圾填埋场所规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提出了多个垃圾填埋场所的布局方案。下一步将进行比选,并将最终确认的选址方案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财政将根据有关体制规定、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市财政财力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同时结合项目特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全力推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从2016年6月开始,中科众茂投资6.9亿元启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排炉提标改造工程,改建三台日处理75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炉,并配套先进的烟气净化系统及必要的公用设施。目前,5号、6号炉和7号炉均已建成投产使用,垃圾处置规模达2250吨/日。据测算,在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同时,约有250吨/日的余量掺烧可焚烧工业垃圾,工业垃圾掺烧期间,烟气排放能做到稳定达标。下一步,为提升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谋划推动中科众茂8号和9号炉排炉扩建工程,弥补我市可焚烧工业垃圾的处置缺口。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腾出焚烧容量用于工业固废焚烧。
三、加强工业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一是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企业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利用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生产环节源头减量,2018年共有4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二是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淘汰。2017年以来,以低端落后产能、“三合一”和“四无”企业(作坊)、安全环境污染突出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对标整治、改造提升、集聚发展等措施,提升块状传统产业发展质量。目前,已累计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2400余家。2018年各镇(街道、工业区)根据各自产业特点实施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项目,整治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宁波朴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垃圾生产环保托盘项目(年利用工业垃圾3万吨)和宁波利源龙腾建材有限公司污泥制砖项目(年利用工业污泥9万吨)已投产运行,2018年综合利用废布料等工业固废和污泥均约1.6万吨。另外,积极推动宁波朴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垃圾生产纤维板项目建设,产能为300吨/日,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四、建立完善收费标准和税收补助政策
一是全面推行工业垃圾有偿清运处置。遵循“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工业垃圾产生企业承担工业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各镇、街道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收运收费标准,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但处置单位在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时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扶持政策调研工作。现阶段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民生保障压力巨大,因此市财政目前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视财力情况为市政府适时出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做好参谋和保障工作。三是用足用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8年,市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各类媒体积极宣传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强纳税辅导,确保其能按政策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18年至2019年3月共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3691万元。
五、全面加强工业固废执法监管
2018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将企业固废监管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绿剑3号”暨省“清废净土”2号专项执法行动和固体废物大排查暨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案件12起,处罚104.82万元,其中8起涉及工业固废乱倾倒、乱堆放行为,移送公安涉工业固废非法倾倒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刑事拘留9人。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份,市公安局共打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55起,打处犯罪嫌疑人102名,移诉92人。另外,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严格按照《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宁波市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环发〔2018〕69号)要求,落实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于2018年8月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废塑料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慈环发〔2018〕56号),截至目前,已核实6起有效举报,共奖励8000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19年6月17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新浦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吴铁
联系电话:6308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