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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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19-06-17

成文日期:

2019-06-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7 17:14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 缘由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慈溪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工业固废)产生量约88万吨,其中废旧钢铁约35万吨,废布脚料、废塑料、废橡胶等可焚烧废物约45万吨,填埋量约8万吨。近年来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缺乏有效的补贴政策,市场不景气,导致不可利用的工业固废的产生量逐年增加。逍林、新浦、龙山等地工业固废倾倒、堆放、丢弃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因此,工业固废管理问题急需引起重视。

二、问题

1.底数不清。工业固废产生量主要依靠企业自行申报获得。由于“谁产废谁付费”,申报的数量越多,则处置费用越高,于是部分企业存在少报现象。其次,大量非重点企业的工业固废产生情况大都实行估算,缺乏准确数据。

2.处置能力不足。一是填埋场建设滞后。据了解2017年因中央环保督察,西三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改,环卫部门自身面临严峻挑战,无力接纳工业固废。而新的综合垃圾填埋场虽几经选址但迟迟无法落地。二是焚烧能力预留空间不大。垃圾焚烧厂炉排炉技改后设计能力2250吨/日,扣除生活垃圾2000吨/日处理量,即便全部接纳工业固废,其缺口仍有700-800吨/日。三是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模有限。慈东朴锐公司环保托盘项目实际年利用工业废物量两万吨左右。

3.管理权责不清。现有政策法规对地方政府工业固废管理的职能规定不够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致使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滞后。而工业固废收集转运体系及处置设施是环境基础设施重要组成,理应纳入政府优先保障事项。《固废法》虽规定工业固废处置与管理需要多部门联合,但部门责任和分工不明确。此外,法律法规对企业未履行工业固废处置义务的惩罚措施规定不明确,导致对企业违规违法处置工业固废处罚无法可依。

三、建议

(一)明确各方责任

尽快完善工业固废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废的监管、处置责任主体以及企业管理责任。市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各项具体事务的牵头部门,厘清部门责任和分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的局面。建议环保部门应加强工业固废产生源头、环境污染防治等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环卫部门制定工业固废进场负面清单等管理规定,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发改、规划部门应牵头做好工业固废处置设施的能力建设规划,加快推动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经信部门应做好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住建、城管部门加快推动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或队伍,充分挖掘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潜力,做好工业固废的收集、转运及协同处置工作。交通部门应加强对工业固废运输环节的管理。物价部门应理顺价格机制,建立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处置差异化动态收费机制。

(二)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处置项目建设。建议由发改或规划牵头,会同国土、住建、城管、环保,尽快完成综合垃圾填埋场等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规划布局。同时,加快焚烧、填埋项目建设。政府可通过国有全资或采用PPP模式引入资金,积极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业固废处置。当前,要想方设法妥善做好过渡期间的工业垃圾出路问题。可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的契机,将50%以上的厨余垃圾分出来,腾出焚烧容量用于工业固废焚烧。另一方面尽量挖掘西三填埋场潜力,解决工业固废应急填埋问题。

二是加快构建转运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结合垃圾分类,谋划布局规范合理的工业固废转运系统,明确建设标准,并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加快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置的工业固废收集转运体系。

(三)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一方面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建议产业部门会同财税、环保开展环境绩效研究,对固废产量高而税收低的(特别是税收低于处理费用)一些产业集中整治,关停一批、提升一批。二是强化环评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三是构建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利用污染源普查时机,用2-3年时间建立全市工业固废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制度,对工业固废重点企业加强管理。

(四)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推行工业固废有偿清运处置。按照减量化原则,结合工业固废处置成本,制定出台工业固废处置量、种类阶梯收费标准,通过经济手段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减少固废产生量。为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参照上海做法可适当提高工业固废物的处置收费标准。

二是出台鼓励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在用足用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按工业固废处置成本的一定比例(不低于50%)给予资源化利用企业补助。具体由产业部门会同财政、环保根据产业情况制定。通过补助,调动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性,扩大工业固废的消纳规模。

宋佰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诚如您建议中所言,因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后西三垃圾填埋场整改、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落地困难等原因,目前我市确实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底数不清、处置能力不足和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一般工业固废乱堆放、乱倾倒现象时有发生。

工业固废管理和处置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市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作为重点工作在抓,以下是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

2018年1月,我市成立了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拟专门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固废管理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进一步协调完善中。

二、全面开展城市固废乱堆放、乱倾倒排查清理

2018年7月3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以中央环保督察慈溪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全面开展城市固废乱堆放、乱倾倒排查清理专项工作,对辖区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固废乱堆放、乱倾倒点进行排查清理和自查自纠。共排查点位283处,其中涉及工业垃圾53处,混杂及其他65处,总计约6.25万吨(包括5万吨建筑垃圾),并按要求制定了清理计划,明确措施,推进清理处置工作。7月16日董维波副市长带队,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城市固废清理排查现场督查,并向有关单位下发督办单。9月25日-10月15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原上报的283处排查问题点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排查清理工作实效,目前,排查上报的工业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点已完成清理工作。

三、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从2016年6月开始,中科众茂投资6.9亿元启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排炉提标改造工程,改建三台日处理75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炉,并配套先进的烟气净化系统及必要的公用设施。目前,5号、6号炉和7号炉均已建成投产使用,垃圾处置规模达2250吨/日。据测算,在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同时,约有250-400吨/日的余量掺烧可焚烧工业垃圾,工业垃圾掺烧期间,烟气排放能做到稳定达标。

四、全力推进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建设。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等部门开展了慈溪市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研究工作,在综合预测全市垃圾总量和垃圾填埋场所规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提出了多个垃圾填埋场所的布局方案。下一步将进行比选,并将最终确认的选址方案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财政将根据有关体制规定、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市财政财力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同时结合项目特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二是稳步推进中科众茂炉排炉扩建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谋划推动中科众茂8号和9号炉排炉扩建工程,弥补我市可焚烧工业垃圾的处置缺口。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腾出焚烧容量用于工业固废焚烧。三是充分挖掘西三垃圾填埋场潜力。2018年共挖潜填埋布角料、海绵等工业固废9.5万吨,有效缓解了相关镇、街道工业固废的堆存压力。四是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宁波朴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垃圾生产环保托盘项目(年利用工业垃圾3万吨)和宁波利源龙腾建材有限公司污泥制砖项目(年利用工业污泥9万吨)已投产运行,2018年综合利用废布料等工业固废和污泥均约1.6万吨。另外,积极推动宁波朴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垃圾生产纤维板项目建设,产能为300吨/日,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五、加强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一是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企业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利用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生产环节源头减量,2018年共有4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各地开展自选落后产能淘汰项目,促进企业主动“腾笼换鸟”、转型升级。近三年来,已累计淘汰10万余吨产能化纤生产线、200吨产能拉晶炉和4000余吨产能压铸机等设备,腾出用能空间约3万吨标煤。三是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淘汰。2017年以来,以低端落后产能、“三合一”和“四无”企业(作坊)、安全环境污染突出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对标整治、改造提升、集聚发展等措施,提升块状传统产业发展质量。目前,已累计整治淘汰“低散乱”企业(作坊)2400余家。2018年各镇(街道、工业区)根据各自产业特点实施块状传统产业整治提升项目,整治效果明显。四是探索构建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2018起年我市开展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预计今年完成普查工作。届时将充分挖掘应用普查成果,并依托宁波固废全过程综合监管平台,逐步落实工业固废申报工作,构建工业固废“门户”管理体系。

六、建立完善收费标准和税收补助政策。

一是全面推行工业垃圾有偿清运处置。遵循“谁产生谁治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工业垃圾产生企业承担工业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各镇、街道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收运收费标准,由于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但处置单位在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时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扶持政策调研工作。现阶段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民生保障压力巨大,因此市财政目前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视财力情况为市政府适时出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做好参谋和保障工作。三是用足用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8年,市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各类媒体积极宣传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强纳税辅导,确保其能按政策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18年至2019年3月共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3691万元。

七、加快构建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工作,按照“一般固体废物不出县”的要求,积极谋划“产废单位分类暂存—镇街道收集转运—专业单位安全处置”为主的运作模式,充分依托现有环卫设施,明确中转设施建设标准,并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落实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

八、全面加强工业固废执法监管

2018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将企业固废监管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绿剑3号”暨省“清废净土”2号专项执法行动和固体废物大排查暨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涉固废环境违法案件12起,处罚104.82万元,其中8起涉及工业固废乱倾倒、乱堆放行为,移送公安涉工业固废非法倾倒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刑事拘留9人。严格按照《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宁波市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环发〔2018〕69号)要求,落实涉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于2018年8月制定出台了《慈溪市废塑料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慈环发〔2018〕56号),截至目前,已核实6起有效举报,共奖励8000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19年6月17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周巷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吴铁

联系电话:6308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