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19-66027
市卫生健康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疗保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计划生育
2019-06-29
2019-06-29
面向社会
卢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两孩政策”实施后的配套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是我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第三年,也是生育高峰期(2017年)过后的第一年。从2018年的情况来看,我市出生人口呈现出生人口数量同比减少、出生孩子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两大特点,基本和宁波市以及省、国家的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一致。但从我市出生人口的孩次结构分析,一孩出生人数占比不断减少,二孩出生人数占比仍稳步增长。2016-2018年,全市二孩出生占比分别上升了7.98%、1.63%、2.75%。虽然全面两孩政策效应继续显现,但仍不敌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大幅减少带来的冲击。根据统计,2018年我市女性初婚人数为4017人,同比增加1422人,增长54.80%,预计2019年全市出生人口会出现小幅增加,今后几年人口出生逐步趋向平稳。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以及出生人口数量的变动,关系到我市的人口结构和人口素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倡导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亟待建立。目前,我们主要做好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建立信访投诉监督渠道,保障女性产后权益。人社部门通过加强保护女职工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检查重点行业女职工劳动权益、畅通女职工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侵害女职工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方式,关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女职工“四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劳动权益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司法部门通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问题防控、专项法律援助、成立专业服务团队等方式,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近两年来,我市受理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99件,其中涉及妇女案件达593件,为妇女和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了有益的指引和帮助。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卫生健康部门广泛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依托医院、大型商场等场所,布点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市妇联依托姐妹驿站、新时代巾帼文明实践点、农村文化礼堂妇女之家、村(社区)家长学校等妇女群众的主阵地,通过“爱与成长”亲子阅读活动、妈妈学堂等活动,宣传全面两孩政策。人社、工会、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和事后督查,鼓励和支持女性发展,减少女职工隐性就业歧视现象。
三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在市人民医院成立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在市人民医院和妇保院建立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母婴救治水平。在市妇幼保健院开设再生育咨询门诊,由高年资专家坐诊,为有再生育需求的高龄、生育畸形等高危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开设不孕不育门诊,对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等不孕症综合治疗;在市人民医院开设糖尿病孕妇专科门诊,实施妊娠合并糖尿病、心脏病专病管理。做好高危分级管理,对高龄、高危人群实行孕期保健市级医院统一管理,追踪随访市镇两级共同管理模式,提高高危人群孕期管理质量,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孕产妇死亡事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2018年,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100%,户籍地产前筛查率99.58%,流动孕妇产前筛查率89.81%,收治高危孕产妇6289例,高危孕妇占68.52%,管理率达100%。
四是加强学前教育。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道)在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安排托班招生计划,同时继续鼓励二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站,构建以优质幼儿园为中心的托幼一体化早期教育网络。目前,已认定市级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站48个。
五是优化税费减免。目前,我市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实施免征增值税、免征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政策,同时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下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面两孩政策深入人心。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传统公共媒体对全面两孩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全面两孩政策知晓率,稳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分担女性压力,关心关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营造群众想生敢生的宽松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规范托育服务。市发改局发挥在规划引领方面职能,把3周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纳入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做好民间资本投入幼托事业的鼓励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市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严格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市教育局进一步做好公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工作,开办接收2.5-3岁幼儿的“小小班”,并逐步尝试延伸接收2-3岁的幼儿。市民政局把好幼托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关口,依法开展民办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登记工作,加强对民办早期教育机构的规范性指导。市财政局做好婴幼儿财政保障工作,支持推进托育服务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研究在居住小区中或周边其他现有的房屋中开办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可行性,以及需要单独布点幼托服务机构的可操作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加大对落实产假、生育奖励假情况的监督,保障妇女就业、休假的权利。
三是增加医疗投入,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加大医疗服务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市级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妇儿医院技术水平,切实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短缺问题,确保母婴安全。加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从新婚体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到新生儿预防接种与保健的全程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母婴健康水平。高度关注高龄产妇的生育风险,加强对高龄孕产妇和不孕不育等人群的服务指导等。
感谢委员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6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联 系 人:宓聪苗
联系电话:639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