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7-01 11:1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以“提高站位,强化统筹,改革创新,更上台阶”为工作目标,为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悟透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把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方向正确、定位准确、目标明确。
  (二)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要求,坚决把讲政治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中,认真贯彻“首题必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处理问题防范风险的政治能力。
  (三)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开展党建提升“四个一”活动,即培养一支实干的党务干部队伍、打造一批先锋支部、培育一个党建争强品牌、组织一次本地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律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二、聚焦职责使命,全力抓好市委法治慈溪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工作。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召开我市全面依法治市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下发《2019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信息简讯报送等制度,建立健全以法治建设为统领、法治政府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的“统分结合”考评体系。
  (二)推动落实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探索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单位)多层次的示范创建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深化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培育形成“最佳实践”。制定下发《2019年慈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慈溪市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专项培育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二)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梳理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动态管理;加强事中监督,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优化评查方式,强化评查结果应用,督促各执法单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加强行政争议处置能力。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将协调、调解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推动行政复议功能向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前端”和行政复议结果运用的“后端”延伸,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和纠错能力。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分析研判,指导各地各部门提高行政执法和依法决策水平。
  四、强化服务理念,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各类资源,强化市、镇、村三级平台服务功能,高标准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创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e服务微信群”等网络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打造线上线下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调畅通的全时空服务网络。
  (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成“慈溪市公证在线办证系统”(简称“e公证”),创新推动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全城通办。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深化“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持续为企业按需、按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发展法律服务事业。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规范管理,强化律师协会建设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和我市名优律所律师引进计划、青年律师培养计划,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宁波市属律所对口联系区县(市)制度。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探索拓展公证服务金融领域。
  五、秉持实效导向,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
  (一)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体系。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责任清单。实施普法“领航工程”“智慧工程”“文创工程”“强基工程”,推动普法“四化”建设要求落地落实。
  (二)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全面实施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十进”工程,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
  (三)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持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把握重要节点、围绕重点热点,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第三届“七彩法治梦”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增1家特色法治文化场馆。推动“双普”特色教育阵地建设,构建新时代法治实践基地联盟。继续组织开展“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系列活动。加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
  六、围绕平安建设,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加大对监管对象的线索深挖和彻查力度,增强日常工作中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意识和能力,指导监督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试点开展“两网融调”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适时面向全市推广。实施“一地一品”特色人民调解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品牌调解室和调解团队,并依托市人民调解协会组建“金牌娘舅团”和“娘家人帮帮团”。
  (三)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大重大敏感时期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走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创新实施社区矫正“五微管理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依法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开展“修心教育”和志愿公益活动。探索监地结对共建,建立监狱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
  (四)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协同高效
  (一)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按步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科学编制“三定”方案,推动思想、业务、队伍“三融合”。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活动。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落实监禁刑和社区矫正有机衔接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制度。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以“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强化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以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协调基层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志愿者队伍,充实加强司法所力量。
  (三)锻造高素质队伍。坚持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方向,大力弘扬“忠勇严实新”职业精神。组织开展“牢记初心使命 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展司法行政风采,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比赛。贯彻落实市委“三服务”活动部署,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岗位练兵驻基层”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锻炼培养等机制。强化队伍管理,狠抓铁轨禁令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开展“正风肃纪”作风监督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清廉司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