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19-65987
市卫生健康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疗保健
2019-07-02
2019-07-02
面向社会
周秀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120”院前急救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院前急救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和社会安定。我市的院前急救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目前慈溪市急救站共设置有7个直属急救点和3个挂靠站点,配备急救车27辆,其中负压车1辆,初步形成以市急救站为龙头、急救站点为枢纽、急救网络医院为网点,布局合理、覆盖城乡、调度统一、救援有效并能与院内救治协调配合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市急救站多次在宁波市院前急救机构急救技能竞赛中获得团队和个人奖项。2018年总接警数59721次,有效接警数27986次,执行院前医疗急救和跨区域转送任务21831次,其中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16374人次,执行110联动任务4639次,完成政府指令性医疗保障任务26次,预案演练及配合其他部门演练共计5次,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行动67起,112个急救单元执行救援任务,院前急救处置率100%。
但与此同时,诚如代表所言,目前我市的院前急救体系还存在人员和车辆等资源配置不足、人才队伍稳定性差、设施设备亟待更新等问题。对于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到市急救站调研,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建议办理。我局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和讨论,并征询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现就您提出的一些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和完善院前急救资源配置。一是按照每5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的标准,我市应配置30辆。考虑到目前医务人员招录较难,有关部门协商后根据医务人员配备量逐步到位;二是随着急救车辆的增加,按规定程序适当增加急救医护人员、驾驶员和担架员的配备数量,逐步实现每辆救护车均配齐“医护司担”人员的标准要求;三是根据车辆报废情况,从2019年开始,按照“报废一辆更新一辆”的原则,逐步将现有救护车更新到性能更强、减震更好、配置更完善、故障率更低的新款救护车,满足医疗急救需要和群众需求;与市财政局协商后,今年报废一辆就按上述标准进行更换。四是逐步完善救护车医用设备和无线传输系统,下步将马上更新12导联心电图机18台,更新率达到100%,原有单导联心电图机进行调剂使用。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进度建设院前院内实时信息传输系统,实现危重病人院前院内无缝衔接,赢得更多的救治时间,使之更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也更有利于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现代急救中心建设需要。
二、关于加强急救人才队伍建设。造成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紧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工作强度、财政投入、技术职称、福利待遇等,涉及部门较多,从根本上缓解专业人员紧缺问题还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努力。今年在代表的推动下,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在实施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时将院前急救岗位纳入紧缺岗位范围,最大限度放宽准入条件,扩大遴选对象范围,目前岗位有人报名的现象实现了突破。经与财政、人社部门充分协商,考虑到市急救站一线岗位的特殊性和急救车辆运营收入的现状,通过合理测算收入来源等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切实调动一线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探索急救医生职称晋升机制和转岗机制改革,对因年龄等因素不能胜任急救岗位的,可流转充实到基层一线医疗机构,解决急救医生后顾之忧,提高队伍稳定性。
三、关于加强对救护车道路交通安全和急救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完善救护车道路交通保障机制,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方式,开展“为救护车让路”活动,保障救护车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的优先通行权,为急救患者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对伤害急救人员人身安全的,公安部门将对涉医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及时出警制止暴力加害行为,固定证据、依法查明事实后,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处理,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的建议大部分已经落实,一小部分已明确下一步工作的目标,也请代表进一步跟踪和关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使一小部分建议能尽快落地。
感谢代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8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坎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潘金江
联系电话:638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