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19-14427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

2019-07-29

成文日期:

2019-07-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民审〔2019〕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命名“海之菁花苑”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7-29 14:18 信息来源:分中心

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将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S-10#地块上的建筑物(群)命名为“海之菁花苑”。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海之菁花苑

汉语拼音:HǎizhījīngHuāyuàn

坐落位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至仁洋路,西至机电路,南临河道,北至南慈路。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9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