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19-14427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2019-07-29
2019-07-29
面向社会
慈民审〔2019〕43号
有效
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将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S-10#地块上的建筑物(群)命名为“海之菁花苑”。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海之菁花苑
汉语拼音:HǎizhījīngHuāyuàn
坐落位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至仁洋路,西至机电路,南临河道,北至南慈路。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9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