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08:34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做好新时代背景下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我市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市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提高我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进慈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面向未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省、宁波市关于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系统谋划新时代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全域统筹、上下联动。坚持全域统筹,上下联动,确定市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确各镇(街道)主要控制指标和空间管控原则,同步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探索规划实施的传导机制和技术规程。
  (三)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在2020年底高质量完成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应当明确区域定位、职能和发展目标,构建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的总体格局,合理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优化完善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应急安全等支撑体系,为我市中长期发展提供法定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基础分析与评价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资料,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总结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成效和问题,对现版“两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围绕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一张图”现状等重大问题,开展相关研究。在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要落实省、宁波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和自然资源利用控制指标,分析慈溪市职能和发展目标,提出慈溪市域空间发展战略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相关指标;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市域内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分布,确定分区分类空间布局;研究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和空间品质提升;确立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性地位,加强对镇级国土空间利用的引导。
  (三)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镇为单元编制,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
  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内容,落实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的指标控制与具体位置;落实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实施内容与要求;确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蓝绿空间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要求。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年4月至7月)
  编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适时召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选取技术承担单位,收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
  (二)研究阶段(2019年8月至10月)
  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工作,总结对规划成果完善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启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
  进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报批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
  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成果,按照规划审批层级和程序,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由局长毛群谊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结合新技术、新媒体,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好相关工作,落实专人主动配合做好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附件:1.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敏
  副组长:胡海达
  成  员:高建军(市政府办公室)
      徐国强(市发改局)
      龚激红(市经信局)
      王建成(市教育局)
      胡志远(市科技局)
      沈黎明(市公安局)
      戚建江(市民政局)
      周国爱(市财政局)
      沈维江(市人力社保局)
      何建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华利波(市住建局)
      徐德忠(市交通局)
      方柏令(市水利局)
      史立权(市农业农村局)
      励立丰(市商务局)
      房伟迪(市文广旅体局)
      史国建(市卫生健康局)
      陈天和(市应急管理局)
      王炳耀(市统计局)
      俞  其(市综合执法局)
      郑松华(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陈可伟(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童灵华(慈溪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由毛群谊任办公室主任,黄光辉、张建土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如涉及人事变动,对应自然更替。
 
 
附件2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成立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协调各部门;负责组织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论证、评审、上报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资料;提出国民经济发展目标、重大建设项目等工作思路。
  (三)市经信局。负责提供工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资料;提供工业产业发展布局构想。
  (四)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教育事业发展相关资料;提出全市教育设施的布局构想。
  (五)市科技局。负责提供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资料。
  (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数据、交通管理方面资料。
  (七)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福利、养老、殡葬、行政区划等方面资料。
  (八)市财政局。保障规划编制经费。
  (九)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开发等方面资料。
  (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和图件等各项成果。
  (十一)市住建局。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村镇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方面资料;提出全市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的布局与规模,提出主要管网的管径与走向。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公路、水路、港口、公共交通、码头等方面资料;提出全市综合交通体系格局和各类重要交通设施布局。
  (十三)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资料;提出水系河网、水库和水利设施的布局。
  (十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等方面资料;提出农业产业、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思路;协助确定全市村庄布点规划体系;协助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
  (十五)市商务局。负责提供电子商务、商业、市场、招商等方面资料;提出全市商业设施的布局构想。
  (十六)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体育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资料;提出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旅游业发展构想;提出全市旅游设施的用地布局;提出全市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的清单、保护范围、保护措施。
  (十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医疗设施、卫生健康、老龄人口等方面资料;提出全市医疗设施的布局构想。
  (十八)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等方面资料;负责提出防灾减灾规划布局构想。
  (十九)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人口人才等方面统计资料。
  (二十)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提供市容环卫等方面资料;提出市级垃圾处理场所的布局与规模。
  (二十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提供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资料;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构想;参与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
  (二十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协助做好规划的招投标工作。
  (二十三)慈溪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电力设施等方面资料;提出全市电力设施布局构想。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全新的规划,相关编制细则和技术规程尚处于摸索阶段,编制过程中如遇新增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