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1-10 09:20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第一年,标志着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今年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一个“新”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引领,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力进取,努力开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

一、一年来,我们建章立制,保障体系获得新延伸

一是顺利完成职能划转和机构组建。2018年11月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筹备组成立,2019年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根据要求,及时做好了办公场所选址搬迁、人员转隶、选调和招录工作。同时,按照新的职能划分,做好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军休服务、信访维稳等工作的接续工作,第一时间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做好相关业务划转交接工作,并结合上级通知和工作实际,建立走访慰问、经费报销、年度考核、信访会商、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行。

二是全力做好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工作。通过定点采集、上门服务采集,节假日无休采集等方式,加班加点完成了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计33073人,采集总人数位居宁波大市首位,省级审核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以最短时间,摸清了全市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底数。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申请,组织各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以热烈、简朴、庄重的悬挂工作方式,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悬挂光荣牌32230 块。退役军人反响普遍较好。我市的光荣牌悬挂工作也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充分肯定,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中作了图片宣传报道。

三是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建成。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成立后,各级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打基础、利长远的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对照上级要求,按照“五有”标准抓好落实。目前,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于4月中旬正式挂牌,工作人员全部到位,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全市18个镇(街道)和33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已发文成立。镇(街道)级服务站目前共有工作人员33人,落实经费297万元、办公场所面积合计3761平方米。335个村级服务站共明确438名工作人员,落实经费95万元、办公场所面积合计23456平方米。其中,宗汉街道史家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还被评为全国唯一一个村级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初步形成了“市级中心指导,镇、街道管理,村、社区服务”的三级联动服务网络体系,打通了联系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

二、一年来,我们情系群众,拥军优属彰显新作为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优待抚恤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抚恤待遇。2019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2078万;向8921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1026 万;发放2018年服役的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729 万;为800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000 万元;结报优抚对象各类医疗费用397万元;发放临时性救(补)助73.8万余元(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并做好部分残疾、参战参核、带病回乡等对象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同时以做好省双拥考评迎检工作为契机,营造双拥氛围,丰富双拥宣传渠道。结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2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选树、“我的亲人是军人”征文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典型。经推荐,我市退役军人史正军被评为首届“浙江省最美退役军人”,史正军、安魏忠被评为首届“宁波市最美退役军人”。通过镇村逐级推荐和挑选,对陈明高、楼松乔等10位退役军人的优秀事迹在“慈溪发布”等平台上进行陆续宣传发布。

二是坚持紧扣重点,扎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针对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做好走访慰问。2019年春节前,对全市部分优抚对象按照1500元每人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共317.4万元。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年画3万余张,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部分重点人员共1755人。在“八一”期间,市、镇两级联动,策划了走访慰问解困、助力圆梦微心愿、关爱特殊退役军人家庭、老兵眼健康公益体检、讴歌退役军人征文、开好思想沟通交流座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系列活动,实现了各类退役军人走访全覆盖。将宁波明确的八类人员作为重点优抚对象,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135万余元;慰问走访市人武部、龙山部队、胜山部队、武警中队等驻慈部队,送上慰问金、慰问品、困难物资等近23万元;召开双拥座谈会、烈军属座谈会等30余场次。同时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做好社会化优抚指导工作。以“爱在优抚”社会化项目为依托,组织开展“老兵心贴心”、“老兵大讲堂”、“老兵志愿服务队”、“你为国尽忠、我为你尽孝”、“军人学习日”等五大系列活动,切实增强了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三是坚持强化服务,有序推进褒扬纪念工作。积极做好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革命烈士的祭扫和公祭清明期间的祭扫服务工作。清明节期间,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和烈士陵园共接待参加祭奠的单位、社会团体和烈士家属等223批次、5万余人;牵头组织 “9· 30”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驻慈部队代表、烈士亲属、老战士、老兵志愿者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向烈士敬献花篮等形式,向革命先烈表达了缅怀之情。此外,积极做好烈士散葬坟墓修缮和烈属关心关爱工作。根据烈士家属申请,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对部分烈士散葬坟墓修缮进行了补助;同时加强对烈属的日常走访慰问,清明节前夕走访慰问了部分烈士家属代表,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情况,询问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送上慰问金,让烈士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一年来,我们创新思路,安置就业树立新标准。

一是贴心服务,高标准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贴心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采取“一窗受理”+“一事联办”模式,邀请市人武部、公安局、人社局、培训学校、人力资源公司等11个相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在我局为退役士兵办理退役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办理和受理完所有手续,并免费提供照相、咨询等服务,真正让退役军人“最多跑一次”。今年共接收2019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34名,接收审核退役士兵档案368份;完成了2018年秋冬季39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共计发放资金2618.98万元。率先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在全省各县市区中率先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联合人力资源公司的优质资源,向116名当年度退役士兵进行了自我认识、职业规划、职业测评、融入职场等的培训,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了积极探索,为当年度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和职场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宣传报道。顺利开展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安置接收工作,严密做好档案审核接收、人员报到、社保接续、笔试考试、双考核分、网上公示、公开选岗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公开公正、阳光安置。此外,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分别召开当年度转业士官和军转干部座谈会,介绍安置相关情况,倾听建议意见,并报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安置工作会议,调整军转干部“双考”选岗办法,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安置岗位质量,充分体现对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视,得到了被安置对象的一致好评。2019年共接收营及以下军转干部2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3名。

二是创新拓展,积极探索实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模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来抓。先后于9月 20日和10月15日两次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联系进场96家优质企业,推出1893个高质量、有成长性的优质岗位,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平台,组织部分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宁波市大型招聘会。与市人武部、市人社局联合承办2019年退役军人返乡欢迎仪式,与9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授予6家单位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基地”牌匾, “甬派”、宁波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转发报道活动情况,取得很好的反响和效果;协调市税务局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指导办公室”,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贴息免税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专门下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按照“市级层面搭平台,乡镇街道保兜底”的思路,在确保市里每年组织两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的基础上,要求属地应当向每位有就业意向的当年度退役士兵至少推荐1个合适岗位。

三是大事大抓,全力抓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成立以后端出的第一道“大餐”,更是一项年度重点工作,政策性、敏感性、风险性都比较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大事大抓,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按照上级通知步骤,认真做好方案拟制、人员摸排、信息比对、培训宣传、资料发送、业务受理等具体工作,先后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和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反复修改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适时召开专班工作会议,集中攻关研究解决问题。同时及时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印制汇编材料200余份,发放公告600余份,通过电话短信、报纸电视和慈溪发布广泛宣传,做到应知尽知、不落一人;同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向上请示,坚决做到按章办事,不开口子,确保平稳按时完成这项重大任务。

四、一年来,我们攻坚克难,矛盾化解打开新局面。

一是攻坚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面对我市有诉求的涉军群体数量庞大、情况复杂,涉军信访问题解决难度大、遗留问题多等现实情况,全局上下始终牢记使命、带着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接待和答复处理工作。2019年共处理各类来电来信1741件次,接待来访581批次、999人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我局对相关信访诉求进行整理归类、列表编号,逐个分析,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点人员,主动回访,耐心做好政策解答、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等工作。对退役人员提出的个性化的合理诉求,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按照“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扶原则,协调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精准实施个性化帮扶,从根本上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重点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对上级督办的8件信访事项,逐案梳理、排摸、研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通过详细了解情况、细致解释政策、主动上门走访、反复约谈疏导、联系帮扶解困等多种方式方法,切实化解了一批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基本实现了年度内不重访和工作满意度要求。

三是细致做好重点服务对象服务管理。在做好矛盾化解的同时,认真细致做好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管理。严格按照浙委办发〔2017〕58号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自谋职业转业士官、企业下岗志愿兵、进藏兵、企业军转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社会化服务和解困帮扶工作,坚决做到政策解释到位、标准落实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反复与相关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协调,及时做好工资补差、保险基数调整、公积金建账缴费等事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宜,并在职权范围内协调解决部分人员的个性化诉求。此外全力做好军休干部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重新为12名军休干部(含5名已故人员)和3名遗属核算并发放工资补助,结合重大节日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军休干部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工作,协调军休干部积极参与局党组织等相关活动,确保军休干部“两项待遇”不下降。

五、一年来,我们强基固本,党建引领展现新活力。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我们把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局挂牌不久便立即着手进行党支部的建立。根据局职能划分和党员分布,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总支、局机关党支部、市军人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党支部、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管理处党支部,并召开支部大会,通过民主推荐和党组研究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支部书记和委员人选,报本机关党工委批准。切实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积极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积极上进的非党同志,及时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此外,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局党组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清单、集中谈话、单独谈心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增强队伍素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扎实推进党章和党规党纪专题教育,组织干部观看廉政电影、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案说法,加深印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此外,在单位组织定期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如借助“学习强国”APP,“清廉慈溪”、“清廉宁波”等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干部间互动交流,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加强干部理论武装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提升作风建设。通过交心谈心、内部监督等形式,牢固树立全体党员的规矩意识。今年以来局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交心谈心,达130余人次,通过谈话及时掌握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警钟长鸣。在单位内部管理上,采取每周2—3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深入开展查庸治懒、查禁治奢、查不(作为)治乱(作为)系列活动,盯牢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问题,预防党员干部参加“酒局”、“牌局”和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全局作风建设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