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14:5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许可质量,根据《慈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慈司明电〔2019〕2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承办的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就统计情况作具体分析。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统计分析

我局收到《慈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慈司明电〔2019〕24号)后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我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承办的行政许可案件进行梳理,依据《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适用法律依据、许可实施程序、收费、立案归档等评查要点进行了逐项检查、逐一对照。分析结果看:我市行政许可案件总体质量更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适用法律依据、许可实施程序规范,许可案件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完整。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到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全过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等材料,按照顺序编号归档,达到随办结随归档,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完整,卷宗纸张统一。

二、行政许可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5037件,准予许可5037件,许可办结率100%,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案件870件,集中式供水许可案件5件,放射诊疗许可32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许可39件,医疗机构设置18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48件,母婴保健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38件,母婴保健专业技术服务许可21件,医师执业注册909件,外籍医师执业注册1件,护士执业注册1687件,乡村医师执业注册298,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7件,医疗机构校验745件,放射诊疗许可校验87件,再生育审批 132件。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无一起许可听证案件,无一起许可案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三、行政许可开展工作情况

1、认真梳理行政审批项目

我局对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本着简化办事程序的原则,以方便群众为核心,以浙江省政务网上大厅建设为契机,对本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计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63项,按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所有事项办理同时要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和省政务网上操作,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公开运行。

2、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我局加强《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宣传贯彻。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03项、“一件事情”11项。办理“一件事情”460件。对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达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网上办理量和审批承诺时间压缩的各项指标的考核要求,力争在宁波排名进一步提升。做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全城通办”,100多家慈溪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享受“就近办”、“方便办”改革红利,登记企业申报信息207件,领取批件184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让“数据跑、监督员跑”,上门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00余本。《慈溪市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享受“全城通办”头口水》、《慈溪市“一件事情办理”模式助推大型商业体开门红》两个案例成功入选宁波市“最多跑一次”最佳实践案例,市级部门仅两案例入选。

3、统一许可文书使用和书写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文书的通知》(浙卫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我局统一行政许可文书使用和书写,要求全市使用新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文书。公共场所、放射诊疗、供水单位、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执业等各类行政许可项目使用的许可文书,均应使用文件中规定的文书,杜绝随意更改文书格式或使用旧的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做到许可文书使用准确、项目填写正确、语言表述得当。

4、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审核审查是行政许可内部把关的重要形式,为保证审核审批过程真正起到程序合法、质量把关的作用,我们对许可程序进行了规范统一。将申请资料内容的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委托代理是否有效、资料确认是否到位、文书和印章使用是否规范、内部程序是否合法、许可准入是否符合条件作为各级审核核准把关的关键。

5、规范许可档案管理

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的文件要求,我局规范了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对各类行政许可案件必须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组卷、装订和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一号,统一了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的内容,以确保所有档案符合档案规范要求。同时借助许可案件评查契机, 提升业务水平,严把案件关。

6、加强行政许可培训

为切实提升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市组织了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许可程序、许可条件、文书书写等方面的培训,窗口工作人员还定期开展许可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反馈,切实提升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自查发现问题

通过这次自查,总体来说,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部事项均能按期或者提前办结,服务细致周到,申请人满意度较高,但也有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个别许可案件申请表填写不规范,出现空缺项或者涂改项、平面图上未标注方位和面积等问题。

2、个别案件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加盖专用章,审核人员未签名等问题。

五、改进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倡导不但要“执”法,更要“植”法。作为卫生监督的第一站,在与从业人员第一次的接触过程就将各项法律、法规植入百姓心中,使其自愿、自发的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其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

2、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对于文化素质相对较差的申请人在许可指导过程中更要强调人性化服务、三耐心原则—耐心讲解、耐心指正,耐心接待,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在许可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使“人性化”执法成为行政许可人员的自觉行为。

3、加强对行政执法被委托镇的指导和督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权限向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延伸下放的意见。加强对下放权限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建立行政执法备案制度,经常赴三镇督查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各镇严格按照委托权限依法开展工作。

4、加强法制稽查,强化许可事后的监管。定期对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自查自评,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卫生行政许可案件水平,对许可监管对象,要开展以双随机检查和日常卫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