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慈司明电〔2019〕24号)精神要求,我局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
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工作,迅速落实专人和相关科室,按照科室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统计自查工作。
二、明确重点,自查到位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为26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业务32件,由分别由局行政审批科、局能源科、局粮食科组织实施;其中涉及行政审批科是6个企业项目核准,涉及能源科是23个节能审查,涉及粮食科是3个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我局行政处罚事项为9项,2019年度未处理处罚案件。无一起引起诉讼或复议案件,也没有被认定为错案的案件。
三、注重培训,照章办事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从自查情况看,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适用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许可实施程序符合法定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档案资料完整。
四、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通过此次案件统计工作自查,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下一步我局将把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规范完善管理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