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全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569件,罚没款1491万元。另办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9件。从案件类型看,全年办理工商类行政处罚案件694件,罚没款547.92万元,占总罚没款数37%;办理食药类案件673件,罚没款579.69万元,占总罚没款数39%;办理质监类案件202件,罚没款358.97万元,占总罚没款数24%。另办理商标假冒移送案件3件,食药犯罪移送案件5件,虚假广告移送案件1件。
二、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今年大队除落实上级局部署的专项整治外,还围绕局领导和上级部门深切关注的冰箱容积虚标、电极式电暖宝等问题联合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在电暖宝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尝试了集中力量、统一行动、跨区执法的执法新模式,既强化了执法力度、锻炼了执法队伍,又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整治成效,可以在今后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得到推广应用。
(二)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继续大力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包括“容声”、“小天鹅”系列混淆案件。其中,根据总局交办线索统一组织查办了“小天鹅”系列混淆案件9件,有力遏止了长期存在于家用电器领域的“傍名牌”行为,效果比较显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办理“容声”系列不正当竞争案件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了“行政约谈促整改、当面协商速维权”的柔性执法方式,在实现当事企业维权目标的同时也节约了宝贵的执法资源,高效多赢的执法方式。
(三)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布置落实上级各项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牵头起草我局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自查自纠。同时,为迎接上级对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大队还精心准备了相关台账报送市“扫黑办”。
(四)做好检察建议书承办工作。做好与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对接工作,协调相关科室与基层监管单位处置有关自动贩卖机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犯罪人员终身禁入食品行业等检察建议书的案件查处和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30份检察建议书,和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保持良好工作关系。
(五)加强执法人员实务培训。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稽查实务培训,并针对基层实际,举办了省局新案件系统操作等专题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基本技能,促进三局稽查业务能力的融合和提高。
(六)推动新增执法职能落地。今年上半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了价格执法和反垄断等职能。我局快速进入角色,推动新增执法职能在我局的贯彻落实。8月我局推选15家企业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反垄断培训。9月,我局召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最新政策要求,并督促各成员单位对现行政策文件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审查,顺利通过了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第三方评估。
(七)有序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今年我局共推选5家企业成为慈溪市涉企收费监测点,定期报送涉企收费违法违规信息。7月至9月间,我局还组织对市应急局等1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涉企收费情况,对爱琴海等3家商业综合体和市商贸集团所属农贸市场的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负政策在我市基层单位的贯彻落实。
(八)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宣贯培训。今年选派专人赴杭州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园区建设专题培训,并培养推荐了6家企业参与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尚待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考核验收。今年我局还对宁波市人大代表和慈溪市政协委员有关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提案建议进行了有效办理和答复,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能力和执法形势不适应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举报有奖政策的引导,当前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举报案件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加之今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了价格执法等职能,执法队伍能力和执法形势要求的差距更加突出。
二是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监督抽查案源繁多,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情形未作分类,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后处理流程以及科室、大队、基层所之间的分工也未作规范,导致基层所(分局)不但疲于应付业务科室组织的抽查,在办理各类抽查不合格后处理案件时也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