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河镇以本单位名义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为0件,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为 17件,办结17件;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为37件,办结23件;受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为0件。受下属法律法规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360件。
一、行政执法基本概况
在受上级部门委托实施的行政处罚中,处罚类型均为罚款,共计54件,罚没款总额35.406万元,当事人履行案件40件。受下属法律法规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360件,内容均为个人建房审批。
二、行政执法相关做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做法:采取“双随机”执法及计划执法,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事中告知和事后整改提醒制度,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案件处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重点针对群租厂房,消防重点单位,村级网格举报企业,喷涂漆企业、涉危化品使用企业、涉燃爆粉尘企业等“三场所两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高风险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立案特点:2019年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具体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全面落实;二是安全生产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三是消防安全通道时有拥堵;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演练有待提高;五是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任需完善等,长河镇安监所基本围绕以上五点情况开展行政处罚。
三、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执法硬件装备有待加强。安监、城管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装备配置紧张的问题,尤其是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
(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当前乡镇执法人员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存在一定的欠缺,在使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条款的熟识度不够,制作相关法律文书规范度不够,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
下步,我镇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硬件装备配置,保障日常执法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