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19年度执法案件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11:02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2019年,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19年度执法案件分析报告如下:

一、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无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许可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2项,行政许可案件621件,其中申请621件,准予许可616件,不予受理5件。行政许可类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举办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等。

二、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件的做法

(一)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1.推进教师资格认定一次跑。通过短信提前告知、分段确认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认定前,在网上公布详细通知,确保申报对象在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齐所需材料。根据网报数据,提前疏导,分时段安排现场确认,避免现场排长队、等候时间过久现象。提前与体检医院协调对接,在申请对象完成现场确认后直接到医院进行统一体检。根据服务对象的自愿选择,提供邮寄服务,时时对接,确保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百分百安全寄达。

2.加强“最多跑一次”业务培训。根据市教育局“最多跑一次”各科室职能分工,各科室明确一名人员作为“最多跑一次”联络员,落实科室责任,由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对各科室人员进行“最多跑一次”培训。各科室涉及“最多跑一次”的项目,切实精简申报材料,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制。

(二)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增强法治意识,落实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教育局自觉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工作中,确保规范运行。建立起“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根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重点领域为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2.加强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教。一是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用建设。落实《关于严禁与民办学校合作招生 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开展强化镇(街道)属地管理,开展常规巡查与科室抽查。全年共查处4家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并对其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通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督查的相关工作。重点监控培训机构招生行为、收费退费、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等。做好教育部、宁波市教育局两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联系市级信用部门开展信用建设,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申报9家。

3.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布白名单319家,黑名单1家。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讨论,将教师教学行为和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现场问卷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

4.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民办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联合执法和不定期督查,着重检查培训机构维稳安保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兼职教师、提前、超纲教学行为、收费公示是否规范、办学面积是否达标、消防安全及办学资质等情况。针对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求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全年,市、镇(街道)两级相关部门出动252人次,发现问题培训机构5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6份,关停非法培训机构8家(含转),处理投诉纠纷35家,书面通报3家。

5.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目前,市教育局所有行政人员均持有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掌上执法激活率为100%,设置单部门双随机任务47户次,检查完成率100%。并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动实现执法信息掌上查、随时查。

三、下步安排

1.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已有执法基础上,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并把市教育局执法情况进行详细的责任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身上,实现责、权、利分明。各具体行政执法科室把自己的行政执法目标及相应承担的执法责任张贴上墙,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落实《慈溪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认真学习《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新教育行政执法条例,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法制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市实际的教育法治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推进行政机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人员法治化水平。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