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8 09:5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宁波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推进法治化工作进程,全力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在财政领域扎实落地,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上级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信息的动态维护,保证线上线下同步调整、信息一致。继续深化改革措施,努力提升会计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比例,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各项指标实现率均达100%。

(二)深化简政放权工作。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我局所涉办理事项均为无证明事项。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实现100%覆盖,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上级要求,专项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经排查,我局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大力推进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标准,制定我市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序推进内网系统升级及“政采云”上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迎接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开展现行有效的、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专门就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审查,2019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强化行政机关合同规范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和统计清理等制度,提升行政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2019年录入行政合同信息系统共计4件。按要求统计上报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管理情况,持续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特别是重大合同的管理,切实防范合同风险。2019年我局未发生合同违约或纠纷情况。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规范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2019年我局共发生3起行政处罚案件,并及时将处罚结果等信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的新证报考和到期换证工作,我局正式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达100%。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2019年我局利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2家单位开展财政票据双随机检查。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局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委员提案62件。认真配合审计监督和市委市政府、上级财政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要求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案卷。我局在市案卷评查过程中获得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单位及行政处罚良好案卷单位。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积极推进“五公开”。2019年累计公开财政政务信息125条,依法办理并按期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按期处理并及时答复来信来访14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合力,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其中1件行政诉讼撤回起诉。

(二)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对苗头性的和已产生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落实配套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职责,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初制定《关于印发慈溪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财政〔2019〕203号),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进行。

(二)持续加强队伍法治建设。贯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工作。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继续1位外聘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公职律师1位。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员参加并通过学法用法考试,继续将依法行政相关课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财政“七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的若干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根据上级要求,参与市“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普法项目,围绕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9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新的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安排,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以深化法治基地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和薄弱点,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慈溪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