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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宁波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监管,提高队伍素质,深入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审批以及法制监督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农业行政审批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局党委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任务。继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四减”工作。做好对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单层级多部门事项5项、单部门多层级11项,逐步打破部门、层级限制,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一窗受理”要求,牵头完成片区14家单位,69件事项统一汇总和整理工作,编制完成《社会民生事务办理二区审批受理(容缺)标准手册》。配合做好数据共享改造,对已经配置的共享接口进行逐一测试。积极争先创优,加强对窗口人员管理,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办事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保证群众办事满意率和实现率。经统计,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69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本年度共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5852件,其中即办件15530件,承诺件322件,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做到行政处罚工作有法必依,合法合理。对涉及面广或者与农业农村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通过慈溪政府网等平台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农业农村市场主体的知晓权和参与权,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重大决策经过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同法律顾问的联系,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方面积极借鉴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人才在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中的作用。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健全法律顾问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对需签订的合同严格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备案登记,提高我局合同规范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自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 24日,我局未有重大合同的签订,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9起。四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清理。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我局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保留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7件,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示本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结果、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出台《关于印发《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的通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管理措施、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群体性活动等重大事项,严格做到应评尽评。出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在梳理、归纳、通报去年评查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开展日常自查自评工作。2019年度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共办理许可案件883件,处罚案件41件,向市司法局报送15件案卷。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相关工作,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加强应对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听取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情况的意见反馈,总结分析问题,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决定。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农业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农业工作,努力减少矛盾发生的可能性。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42件,已按时办结242件,办结率100%。五是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于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按规定予以公开。截止目前,共在慈溪政府网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53条。
四、强化组织保障,增强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机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高度重视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慈溪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部署安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有关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配强人员力量,由局政策法规与发展改革科具体负责日常依法行政工作,设立专职农业农村法制工作人员4名。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今年我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加强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会、网上学习、模拟考试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积极组织执法证件申领,今年共计组织12人次参加各类执法证考试,包括上一年度新进正式在在编人员。截止目前,单位共计有80名公务员(含参公)持有执法证,持证率达94%。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今年共计85人参加考试,合格率100%。三是认真抓好普法宣教工作。着力做好农业“七五”普法宣教工作,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专题活动,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提高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五联五送”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和“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积极参与“3•15消费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慈溪市第三届法治集市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治,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营造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向各科室和重点镇(街道)发放《常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选编》,增强农业系统依法行政的学法用法自觉性。利用新媒体扩大农业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辐射面,提高法治农业公众知晓率。
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执法行动
一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执法,截止到目前,已开展巡查检查444户,查处问题户数3户。开展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本年度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共8项检查事项,设置抽查任务8个,共计抽查33家单位,参与检查人员66人次。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大力开展各季“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农产品用药专项检查、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生猪扫雷、一打三整治、电捕鱼等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7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54家次,检查渔船242艘次,抽检各类样品593批次,立案36起(9起移交公安),结案36起,罚没款7.9万元。三是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对全市176家农药经营单位开展农药实名制购买培训,重点介绍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的必要性和如可操作,并在6月底前完成了农药实名制应用。四是组织开展流浪犬收容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集中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慈党办〔2018〕56号)规定,响应市文明办要求,于5月中旬设立了市犬类收容留检场,收容能力1000只,委托第三方开展流浪犬饲养管理。截止目前,累计收容流浪犬3013只。五是开展渔船安全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及慈安办要求,结合开捕前检查和防台抗台工作,对我市沿海所有出海闸口码头,进行了多次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年共计开展安全检查45次,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检查渔船291艘次,发现安全隐患8起,已全部整改消除。六是积极完成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1月3日通过专家验收,并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递交了销号验收资料;3月15日,建塘江西侧滩涂整治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另外,因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案件查处工作。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