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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的论述,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探索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监管,提高队伍素质,深入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审批以及法制监督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局党委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改革任务。继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四减”工作。做好对多部门、多层级“一件事情”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单层级多部门事项5项、单部门多层级11项,逐步打破部门、层级限制,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一窗受理”要求,牵头完成片区14家单位,69件事项统一汇总和整理工作,编制完成《社会民生事务办理二区审批受理(容缺)标准手册》。配合做好数据共享改造,对已经配置的共享接口进行逐一测试。积极争先创优,加强对窗口人员管理,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办事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保证群众办事满意率和实现率。市农业局窗口荣获2017年度慈溪市“工人先锋号”称号。经统计,目前我局共有办事事项88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省八统一事项84项,不入驻窗口事项1项。本年度共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9889件,其中即办件9763件(即办件较多件为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备案8754件,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739件,木材运输许可228件),承诺件117件(农药经营许可66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4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16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件,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2件,水产养殖证核发3件),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本年度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林木采伐许可等共13项检查事项,设置抽查任务 17 个,共计抽查66家单位,参与检查人员 45 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做到行政处罚工作有法必依,合法合理。对涉及面广或者与农业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通过慈溪政府网等平台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农业市场主体的知晓权和参与权。今年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重大决策均经过向公众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同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方面积极借鉴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人才在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中的作用。执行政府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已有一名在职公职律师。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慈溪市农业局行政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承办机构和人员,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对需签订的合同严格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备案登记,提高我局合同规范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四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清理。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针对产权保护、涉税文件、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等专项清理任务,我局对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共保留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2件;保留我局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慈溪市农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慈溪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慈溪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试行)》,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示本局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结果、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在梳理、归纳、通报去年评查问题的基础上,坚持开展日常自查自评工作。2018年度向市法制办报送19件案卷,向宁波市农业局选送3件案卷。经统计,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慈溪市农业局共办理许可案件96件,处罚案件50件。在市法制办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获优秀案卷单位称号;一个案卷获优秀行政许可案卷称号,两个案卷获优秀行政处罚案卷称号。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相关工作,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加强应对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听取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情况的意见反馈,总结分析问题,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决定。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慈溪市农业局行政调解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农业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农业工作,努力减少矛盾发生的可能性。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28件,已按时办结228件,办结率100%。五是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对于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请求,及时给予回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按规定予以公开。截至目前,共在慈溪政府网农业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36条。
四、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机制。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高度重视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充实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依法行政重大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依法行政工作,将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按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网络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配强法制机构人员组成,由局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日常依法行政工作,设立专职农业法制工作人员3名。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今年我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加强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通过网上学习、模拟考试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积极组织执法证件申领,今年共计组织18人次参加各类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单位共计有64名公务员(含参公)持有执法证,持证率达90%。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今年共计18人参加考试,合格率100%。三是认真抓好普法宣教工作。继续强化省“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结合“五联五送”农业科技下乡活动,指导农户生产、问题咨询的同时,分发各类宣传资料,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今年共计发放《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共计500余册,为农业安全生产做好法治保障。与市司法局联合推送微信“节日法相伴”栏目,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民众的守法意识。购买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行政法四联本》,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农业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参加慈溪市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二届法治集市活动等,做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执法咨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法制资讯,扩大农业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辐射面,提高法治农业公众知晓率。
五、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执法行动
开展“绿剑”、“植检”等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入品使用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4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94家次,抽检样品375批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1起,罚款8.15万元。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落实伏季休渔制度,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深化“船证不符”渔船整治,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电捕鱼专项行动,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今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89人次,开展各类检查行动133次,印发宣传资料3600余份,检查渔船443艘次,检查经营主体53家,查获违禁渔获物5930余公斤,清理滩涂串网、地笼网1607顶,查处立案9起,罚款2万元。
慈溪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