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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慈溪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2019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相结合,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相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发展,夯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法治基础。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增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一是组织有力。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由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分工及专兼职人员。制定并印发《慈溪市教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按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召开了1次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二是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今年,局领导班子进行了5次集体学法,认真学习了《宪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领导干部均参加了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合格。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市教育局正式在编人员均配备执法证件,同时录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公务员均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合格。今年,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掌上执法”系统操作培训,同时,每位执法人员完成了2家单位以上的掌上执法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活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全面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均通过政府网站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程序。截至11月底,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个,《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慈教〔2019〕25号,规范性文件编号BCXD04-2019-0001)、《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的意见》(慈教〔2019〕30号,规范性文件编号为BCXD04-2019-0002)。均经过合法审查,按要求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并及时在教育网上进行了发布。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按法定程序执行。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对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今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教育局与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浙江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范红枫律师工作小组为市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小组。本年度,法律顾问小组对我局文件审查、合同管理等工作开展了相关法律服务。四是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施《慈溪市教育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理》,今年,市教育局共签订合同六份。其中人事科签订培训合同四份,全部按照合同履行到位;教育工会签订培训合同一份,目前正在履行;组织科签订课题研究项目合同一份,已履行到位。
三、运用法治思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实施《慈溪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本年度,市教育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慈溪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在民办培训机构检查过程中,制作现场调查笔录,进行拍照、摄像等。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的审查及保密流程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主要为民办学校审批,截至11月底,公布行政许可决定书153件。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均佩带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按要求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现激活率、应用率100%。
四、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市教育局按照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直面改革定目标、找堵点、强措施,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截止10月,共办件92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一是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慈溪市教育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二是承诺件变即办件。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审批中心窗口,将局行政审批章放至审批中心窗口。目前46个事项,在审批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全部实现当场即办。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市“两会”期间涉及教育系统的人大建议主办件35件(其中A类件15件,B类件17件,C类件3件),提案主办件26件(其中A类件14件,B类件11件,C类件1件)。所有建议提案面商沟通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利用政府网站、局官方微博、局官方微信“慈溪教育发布”,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对全市学校网站进行关闭。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保密信息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做好招生、招聘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今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0多条。慈溪教育微博粉丝关注数超七千,平均阅读量达三千以上;“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六万,头条平均阅读量破四千,周均推送量达4-7条,其中,“中考成绩发布”阅读量突破10万。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慈溪三年培养逾万名中职毕业生》报道,锦堂职高“安兴班”及“安兴班”班主任事迹被教育部网站及新华社等媒体表彰宣传。
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
成立“七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慈溪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考核促提升,将中小学法治教育纳入依法治校、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通过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发“互联网+法治宣传”新阵地。鼓励学校开发法治教育相关的教育软件、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微课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律师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采用“多校联聘,公益为主,适当补助”模式,实现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同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配备率也达100%。健全完善市教育局与人大、司法、公安、消防、医护、环保等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的合作,成立“教育法治讲师团”。抓好法治课程主阵地。义务段学校严格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学校在思想政治课和选修科目中设置法治教育模块,并保证每周不少于2课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共有慈溪市青少年法治文化中心和慈溪市新时代法治实践基地等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今年,市教育局荣获第四届宁波市“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抄送:市司法局。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