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气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9 14:16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气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了《慈溪市气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慈气发〔2019〕18号),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在气象依法行政、气象普法教育等方面,及时制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2.加强法律学习。今年以来,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局党员干部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和远程法律教育培训,听取法治报告及专题讲座等。

3.健全组织构架。本局设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及各成员明确,本局日常法治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行政审批科、减灾科协助配合参与。

二、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1、扎实开展“跑改”工作,加快推进便民措施。本年度我局21个项目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气象证明、气球活动审批已实现“跑零次”和“一证通办”,100%实现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的电子化,提前办结率均达100%。

2、规范中介服务体系,强化防雷管理水平。借力“互联网+”技术,我局进一步加强防雷中介服务市场管理,实行实时网上监管,所有入驻慈溪的防雷服务机构必须到网上超市注册备案,并会同住建局展开对防雷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分别从规范执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打分。

3、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畴,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防雷检测信息库,完成防雷重点单位的排查入库工作,并对列入信息库单位进行抽查,督促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对防雷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年内顺利完成全市116家易燃易爆企业的防雷检测督查工作,通过钉钉“掌上执法”平台对14家易燃易爆企业的防雷安全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做到监管的严肃性和透明化。

2019年,气象窗口共审批施放气球作业许可30件,施放气球企业资质许可1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3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3件,气象证明30件,办理资料遗失补件5件,提前办结率达100%。

三、加强法治宣传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是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2019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开展各类法制讲座2次,开展法制讨论交流会3次,气象法专题学习2次,通过微信、电视、微博、网站等多种途径宣传《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波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气象行政法规。

2、做好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的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在“3.23”气象日、安全生产月广场宣传以及各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中,在虞波广场、爱琴海购物广场等多种场所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公众自觉学习气象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气象法律法规、正确适用气象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为气象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充分利用“慈溪气象”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按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政府公开信息报告工作,气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公开公示,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开展法律顾问聘任。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继续聘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本局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避免各类法律风险。

3、强化单位合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慈溪市气象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今年我局未与外部门签订行政合同,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事件发生,也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年度内未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慈溪市气象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