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9 16:22 信息来源:市房屋征管办

2019年,我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严格按照《慈溪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慈政发〔2019〕36号)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单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法制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同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计划抓好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征迁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建设,重视行政执法的法律和政策业务学习培训,制定我办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及其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按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更换等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办党组中心组坚持一年不少于5次的集中学法,学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和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工作,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纪条规,积极支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市级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法制与政策业务培训。及时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行行政决策科学法治

(一)加强管理规范性文件。我办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管、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通过慈溪市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制度。同时,今年对2018年12月31日前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确保决策科学性,我办印发了《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力求强化决策事项的群众参与,每一个决策事项制定完成前都在慈溪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倾听民意。利用其他多媒体渠道,例如在慈溪日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三)做好法律顾问聘任工作。2019年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办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对起草或制发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等,全方位提前介入和预防机关行政事项中的法律风险。

(四)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根据我办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行政合同签订行为,有效加强了对合同审查、签订、登记、统计和备案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到位。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省里要求的参考文书格式和档案整理标准,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制作案件文书规范整齐,归档及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和指导协调,推动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增强程序意识、严明程序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持证、亮证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换发及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提高本部门持证上岗率。积极参加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房屋征管办和慈溪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