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1064/2020-102063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财政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10-13

成文日期:

2020-10-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罗思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与宁大科院合作不受慈溪市采购限额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我市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统一制定的,“把与宁大科院合作项目不纳入采购目录且不受20万元的采购限额限制”这一条,目前尚缺乏相应政策依据。宁大科院具有丰富人才资源和服务便利优势,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地校信息互通,为深化政府采购合作创造更好条件。同时,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与宁大科院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框架范围内,指导和推进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与宁大科院的各类合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



(联 系 人:戎能军  联系电话:6383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