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755727/2020-127761
市文广旅体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66-2020-0002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
2020-10-14
2020-10-14
面向社会
慈文广旅体〔2020〕59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慈溪建设,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20〕6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规划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进一步优化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为目标导向,通过进一步推进体育公园和百姓健身房建设,着力补齐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短板,持续推动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体育公园建设要求
(一)概念界定
体育公园是指以体育休闲为主题规划设计,以优美环境和运动设施为载体,集体育设施和自然绿化景观于一体,配置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健身和服务设施,具备体育运动和休闲游憩等功能的活动场所。
(二)建设标准
按照宁波市体育局发布的体育公园建设指引,结合我市实际,设A、B、C三个类型,场地面积分为1500-2500 ㎡(A 型)、2500-5000 ㎡(B 型)、5000㎡以上(C型),其中 A型体育公园至少布置 2项运动项目场地(含一个球类项目),B型体育公园至少布置 3 项运动项目场地(含一个球类项目),C型体育公园至少布置 4 项运动项目场地(含一个球类项目)。
(三)体育场地设施基本配置
1.宜配置球类、步道类、器械类、集体操(舞)类等体育场地设施。
(1)球类设施:足球、篮球、排球、门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木球等;
(2)器械类:健身路径、蹦床、儿童游憩设施(活动器械及场地)等;
(3)步道类: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
(4)集体操(舞)类:极限滑板(单车)、轮滑、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等。
2.室外健身器材配置应按照《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GB/T34290-2017)要求,设置适合不同人群健身的活动区,包括:
(1)少年儿童活动区:
①应配置适合少年儿童使用、具有趣味性、娱乐性的益智类体育设施;
②应配置锻炼少年儿童攀爬、支撑、跳跃、平衡、反应能力的体育器材,包括秋千、爬梯、滑梯、蹦床、攀爬网架、转盘等;
③可配置地面图案式活动项目、花样足球场等团体活动项目;
④应采用缓冲地面。
(2)青壮年健身区:应配置适合青壮年健身使用的力量型训练器材和心肺训练器材,包括自重式力量训练器材、配重式力量训练器材等。
(3)中老年健身区:应配置适合中老年健身的体育器材,包括棋类器材、自重式力量型锻炼器材、有氧锻炼器材、拉伸锻炼器材、保持和改善关节活动能力的器材等。
(4)残障人士活动区:应配置适合残障人士使用的体育器材,包括保持和改善肩关节、腕关节、踝关节、手部关节活动能力的器材等。
(四)设施开放
体育公园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不需要增加投入或专门服务的运动场地设施应免费向社会开放;需要增加投入或专门服务的运动场地设施可以适度有偿对社会开放。有偿对社会开放的运动场地设施对伤残人士、老年人、军人、低保对象和学生应实行优惠或减免。
2.体育公园场地运营管理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项目和价格、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等内容。除不可抗力外,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
(五)运营管理
1.体育公园场地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机构设置,理清管理构架,配备专业管理运营团队。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场所运营。
2.体育公园场地设施运营单位应保证场馆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设施设备,并在公共体育设施区域显著位置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及无障碍标志。定期对设施设备活动场地、活动器材进行保养、对安全性能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
3.应健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客户维护体系,有条件的场馆可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人性化、智能化服务。
三、百姓健身房建设要求
(一)场地指导标准
1.申报单位需提供自有或租期不少于5年的场地用于建设百姓健身房,并承担百姓健身房的装修、物业管理及运营经费。
2.城市百姓健身房按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km,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2000 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百姓健身房的选址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或服务常住人口不少于1500 人的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城市百姓健身房宜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建在农村文化礼堂、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百姓健身房须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健身群众出入,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
4.城市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农村百姓健身房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场地一般以矩形为宜。
5.百姓健身房内部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设健身器材区(分为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
6.百姓健身房需采取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并具备防水、防潮、防尘等功能。
(二)装修指导标准
1.地面装修:平整、易清洗,建议选用柔软、防滑、安全、环保型材料。如:PVC地板、塑胶地面等。
2.墙面装修:整洁、易清洗,可选用色彩视觉舒适的水性乳胶漆。
3.吊顶装修:简洁大方,建议原建筑楼板面喷涂深色乳胶漆为主,如建筑管道密集,视觉观感差的,建议采用格栅吊顶处理。
4.电源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结合百姓健身房器材场区摆放合理排布管线、插座,采用的电线、插座、开关、断路器等必须有合格证、质检报告、厂家承诺书。
5.智能布置: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按照各功能区和器材摆放情况,合理布置电视和音响系统、门禁系统及无线网络,同时布置一套不少于2个监控摄像头的监控系统。
6.门禁布置:建议使用横向移动玻璃门,配不间断蓄电设备。
(三)器材配置指导标准
城市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不少于12台、力量器械不少于4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件等的标准配备;农村百姓健身房一般按照有氧器械和力量器械合计不少于4件、辅助器材不少于2件、棋桌棋盘棋子棋钟不少于4套或乒乓球桌(含2付乒乓球拍及乒乓球等)不少于1张等的标准配备。搭配可参照下表:
序号 | 项目 | 明细 | 是否用电 | 备注 |
1 | 有氧 器械 | 商用跑步机 | 是 | |
2 | 商用椭圆机 | 是 | ||
3 | 商用立式健身单车 | 是 | ||
4 | 商用划船器 | |||
5 | 其他 | |||
1 | 力量 器械 | 史密斯训练器 | ||
2 | 商用小飞鸟训练器 | |||
3 | 坐式推胸训练器 | |||
4 | 蹬腿训练器 | |||
5 | 商用哑铃(含哑铃架) | 2.5KG 5KG 7.5KG 10KG 12.5KG各两对 | ||
6 | 其他 | |||
1 | 棋类器材 | 棋桌棋盘棋子棋钟等 | 成套配置 | |
1 | 乒乓球器材 | 乒乓球桌 | ||
1 | 辅助器材 | 可调式哑铃椅 | ||
2 | 放松器 | 是 | ||
3 | 其他 | |||
1 | 其他 | 商用运动地胶 | ||
2 | 数据管理系统 | |||
3 | 门禁系统 | 是 | 自建横移式玻璃门 | |
4 | 音响设备 | 是 | 一台功放,二个喇叭 | |
5 | 标识物 | 是 | Led灯箱 |
(四)管理运营指导标准
1.根据省体育局要求采用“百姓健身房”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百姓健身房运营方式可采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自主运营、公建民营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
2.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需签订开放承诺书,报所在镇(街道)、市文广旅体局备案。
3.百姓健身房开放时间内须有至少1名管理人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岗管理,做好开放服务工作的同时,定期做好各类业务数据统计并建立台账档案。
4.百姓健身房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晚上不少于2个小时),因特殊情况不开放的应提前1天公示。
5.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可适当收费,用于人工、水电、保洁等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收费标准一般不高于500元/年、100元/月、10元/次。
6.市级采用定额的方式对百姓健身房运营给予经费补助,各镇(街道)应给予配套补助。
7.百姓健身房管理办法、器材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当在百姓健身房醒目位置公示。
(五)安全保障指导标准
1.以下人员不宜进入百姓健身房健身锻炼: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饮酒、服药后或因病治疗期间;穿着高跟鞋或钉鞋,佩戴尖锐饰品;其他不宜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员。
2.所有进入百姓健身房锻炼的人员均须签订《免责声明》,着装文明、适宜锻炼。
3.镇(街道)、村(社区)须为百姓健身房开放做好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4.百姓健身房运营单位须承担运营管理、购买保险(公共责任险)、组织保障和意外伤害处理责任。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资金筹措和补助办法
(一)申报和验收。市文广旅体局将对各地申报建设的项目逐一审核,并进行实地验收,确定符合建设标准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二)体育公园补助标准。按照《慈溪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慈政办发〔2020〕47号)规定,根据场地建设类型,A类补助5万元,B类补助10万元,C类补助15万元(列入宁波市级体育公园创建的项目按上级标准转移支付,市级财政不重复补助)。
(三)百姓健身房补助标准。根据省体育局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市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城市百姓健身房补助3万元、农村百姓健身房补助1.5万元。
(四)省市补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