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20-117550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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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2020-10-19
面向社会
新镇委〔2020〕85号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镇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使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到 2021年,达到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查”)
“点、线、面、网”结合,以村为单位,系统全面对建成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要突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教育园区、餐饮聚集区等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
1.全面查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2.全面查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账。查明重点区块、重点单位管网是否覆盖、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3.全面查清排污(水)口整治情况,重点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情况。
(二)制订方案(“订”)
1.编制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厘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
2.加强规划区域间的共享统筹,优化污水管网布局,提升区块污水收集能力。因地制宜科学系统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制定相应改造提升方案。
3.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基本建设单元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三)全面整改(“改”)
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1.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2年内拆迁改造的区块、排水户,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必须进行改造;阳台雨污合流制的小区进行分流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2.全面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老旧管网修复和改造,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淤塞、错接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3.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餐饮污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深入推进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
4.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加快建设(“建”)
立足当前、结合长远,抓紧规划实施一批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和污水管网敷设未到位等突出问题。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提升管网覆盖范围,重点区块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做到同步配套。新建小区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管网配套。
(五)建管并举(“管”)
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
2.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3.坚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步骤安排
(一)统筹部署阶段(2020年3月—2020年5月)。制定新浦镇创建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2020年7月)。在2019年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排摸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厘清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0月)。在已掌握的排查底数基础上,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推进精细化截污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提标改造,着力深化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四)创建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全镇创建范围内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处理能力相配套,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明显提高。
(五)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解决全镇创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补足短板,抓好创建工作回头看,不断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
四、职责分工
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各村、各部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好辖区内污水管网排查、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和管网运维工作。
水治办负责牵头编制新浦镇创建省“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掌握全镇治水动态,适时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与市“五水共治”办的对接联络,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所需的文件、资料等;做好全镇范围内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验收工作。
城建办负责指导督促生活小区类建设单元和镇政府食堂厨房污水管网的建设工作;牵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运维养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指导督促开展城镇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的提升改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开展相关设施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建筑工地、洗车、汽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业主单位开展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
发展服务办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内部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维,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向河道排污行为;负责指导督促宾馆洗浴、美容美发等十小行业以及农贸市场的污水管网排查、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内部的雨污管网排查、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维;负责指导督促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雨污管网排查、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运维;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沿河公厕的检查和保洁,防止污水排入河道。
农业农村办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整治超标排放畜禽养殖场,推广农田有机肥,规范丝瓜络浸泡,做好河道保洁和“清洁田园”工作;依托水环境建设三年规划,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河道清淤疏浚、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配合镇“三改一拆”办做好河道拆违工作。
党建办负责做好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宣传引导工作,牵头各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全面发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五水共治”,挑选有责任心的党员、团员、妇女、中小学生等各类志愿者担任“百米志愿岗”、“河嫂”、“河小二”,营造全民治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综治办负责涉河信息网格化管理,依托两网融合工作平台和河情指挥系统,负责涉河信息汇总、流转督办、指挥协调。
财政办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污水零直排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经费;做好创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改一拆”办负责做好河道两岸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沿河控违工作。
食安办:负责指导督促餐饮行业污水管网排查、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派出所、城管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重点查处向水体倾倒渣土垃圾、违规填埋河道水塘等违法案件。
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类个体工商户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前期检查,并配合开展验收。
各村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各项配合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我镇“五水共治”的关键性工作,各村、各办要把创建省“污水零直排区”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 ”、高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之举,并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省创建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创建工作的推进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各办要明确创建计划,深入细致作调查,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一点一策”,逐条制定整改计划,时间具体到月,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坚持部门协同作战,打好组合拳,在散乱污和低小散行业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一盘棋推进。
(三)落实要素保障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镇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要强化技术保障,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开展建设,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截污纳管效果,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强化督查考核
将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作为相关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创建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各村、各办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有力推进。水治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纳入各村“五水共治”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挂钩。
(五)严格执法监管
坚持铁腕治污,对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惩治态势;切实加大对各区域的督查力度,深入与公、检、法机关协作联动,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2.新浦镇创建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主要任务分解表
3.2020年新浦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
中共新浦镇委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