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0-103045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7-2020-000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0-10-21

成文日期:

2020-10-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公〔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0-21 11:25 信息来源:慈溪市公安局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聚会的;或者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

2.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杀、自伤,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

4.组织、利用邪教聚敛钱财的;制作、印刷、经营、运输邪教宣传品的;制作、利用印有邪教内容的人民币宣扬邪教歪理邪说的。

5.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

6.使用无线电台、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电子屏宣扬邪教的;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内容的。

7.制作、邮寄、传播邪教资料物品的;在居民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开宣扬邪教的。

8.利用网络电商平台购买、邮寄邪教资料物品的。

9.邪教组织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

二、奖励数额

经过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市公安局将分别对举报线索进行等级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三、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或知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2.到公安派出所或向执勤民警举报。

3.通过信件(包括图像、视频等资料)向公安机关举报(邮寄地址:慈溪市公安局,白沙路街道前应路1588号)。

4.其他形式举报。


慈溪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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