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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高质量推进国企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对策与思考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6


国企是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深入领会和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是建设廉洁、高效国企的本质要求,对于夯实党的执政经济基础,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国企认真严格贯彻上级部署,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主线,把开展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巩固中拓展,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然而新形势下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新情况、新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如何推动作风常态化建设是摆在国企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从原因看:

(一)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部分国企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廉洁从业意识不强,没有把严明纪律、作风建设与国企管理深度融合。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十八大以前的一些不当想法、做法仍然在习惯性的延续,工作中还能听到如“以前都是这样安排的、一直都是这么做的”等此类说辞为一些行为作辩解。认为改进工作作风是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具体要求,在国企落实规定没有必要,只有抓好生产经营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才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对于一些被查处的案例,甚至抱有一种同情心理,认为是运气不好、上面管的太严了等等,潜意识里的特权意识、享乐主义没有根除,从而使执行作风建设打了折扣。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国企党组织对学习领会上级作风建设精神不够深入、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较少,对整个系统作风管理有欠缺,重机关本级轻下属单位、重自身学习轻对下宣传贯彻,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方面调研不够、推动不深。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法不多,停留在普遍性的廉政谈话上,个别班子成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严,作风建设工作向下传导时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三)制度建设不够重视。一是制度建设滞后。个别单位制度修订做得不够及时,当制度存在明显问题或制度间有相互矛盾时,没有及时修改,如某单位曾制定的《公务消费管理办法》规定允许业务招待使用烟酒,明显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二是制度完善不及时。个别单位新出台的制度以继承原有制度内容为主,对具体工作没有深入理解,如某单位于2017年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仍出现旧制度中的“需安排到饭店宴请的”规定,使得制度存在缺陷,不利于执行。三是制度执行力不够。有的单位存在制度执行打“折扣”或制度虚置现象,如接待超标、超范围超额度违规发放福利等现象还偶有发生。

(四)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国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普遍比较薄弱,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兼职从事综合事务、人力资源等工作的情况,不能一心一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个别人员对待监督的态度不端正,自我感觉良好,对监督有抵触情绪,违纪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新招数,特别是针对当下作风问题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式,找不到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好办法,监督内容、标准和程序需进一步加强。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要求全党继续保持强大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落实作风建设,是国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针对当前国企违反作风问题特点,对症下药、综合施策,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进而促进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一)政治建设再深化。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行动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国企始终忠于党、听党指挥。同时做好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上级通报的作风建设典型案例,并结合单位实际以案说纪,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增强学习实效性和针对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国企姓党”,始终警醒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做到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

(二)关键少数再聚焦。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头雁效应”。一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优良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和带动整个风气向上向好。二是领导班子要强化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状况,增强对联系部门和单位作风建设的督促指导,加大支持纪委履职力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期抓、全面抓、日常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三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用好问责“撒手锏”,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制度制约再加强。要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打通“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要认真对照上级规定,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疏漏、缺失进行清理和规范,同时要加强作风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把作风建设制度融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之中,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明确纪律要求,充分发挥作风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以制度来规范约束干部职工遵守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要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严格的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避免出现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空转虚转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再强化。一是加强监督刚性,要发扬认真较真精神,对作风不好、违纪违法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惩治查处,绝不能放弃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提高查处力度,坚持紧盯关键节点抓作风建设,有序、有计划实施,抓常抓早,重点对准“不收敛、不知止”者,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住顶风违纪的“增量”。三是创新监督手段,充分运用巡察、审计、执纪审查的工作成果,运用“一人一媒体”的现代科技手段,凝聚群众监督力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着力发现作风隐形变异问题。(笔者: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