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12257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医疗保健

发布日期:

2020-10-30

成文日期:

2020-10-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发〔2020〕34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慈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推进健康慈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推进健康慈溪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慈溪行动,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宁波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慈溪2030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 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普及健康生活,促进健康资源科学、均衡、合理分布,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居世界发达国家和国内领先水平。

  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10万、6.5‰和8‰以下,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在94%以上,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

  ——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达到32%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以上,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60%以上,主要食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

  ——健康服务与健康保障更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病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

  ——健康产业更具竞争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

  到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全民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环境更加绿色宜居,健康产业更具竞争力,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康公平性和可及性持续改善,主要人群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先进水平,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持续保持与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发展水平相一致,实现人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率先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

  二、专项行动

  (一)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公众掌握预防疾病、科学就医、身心健康自我评估、应急急救、残疾预防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建立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进健康促进智库建设。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传播和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健康服务热线,推出健康慈溪建设示范案例,组织专家团队每月发布一期健康科普知识。充分发挥健康教育指导员作用,逐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力争创建成为全国健康促进市。

  2.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持续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建立智能化人群营养评估系统。在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实施营养干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市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一条街”建设。

  3.全民健身行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健身科学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引导和促进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推进“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5 分钟健身圈”。大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向市级体育社团购买服务工作,扶持体育社团实体化发展。办好全民运动会、智力运动会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与体育赛事有效联接。

  4.控烟限酒行动。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爱国卫生条例》,结合浙江省控烟干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公共场所的控烟执法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在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党政机关要率先建成无烟机关。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建立监测评估系统,进行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重视本单位职工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培育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建立心理健康互联网服务平台。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研究。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结合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健康小屋、健康角、健康公园和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信息化建设,在2022年前实现城市供水智能化管理,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到2022年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市域供水主干管网为主、镇级局域供水管网为辅,做到全市供水联网,2030年前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强对线上线下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保健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强对线上线下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交易、保健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高风险药品飞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施路长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整合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和覆盖面。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评估,提升救治能力。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发育监测和筛查,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倡导母乳喂养,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的培训,建立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近视、龋齿、脊柱弯曲、肥胖等防控。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青少年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和适龄儿童口腔保健项目,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专项筛查,力争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防范群体性职业性尘肺病和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2022年,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强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症等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

  17.残疾预防与康复行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建立儿童脑瘫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实施精准康复,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

  (四)防控重大疾病。

  18.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提高居民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开展心脑血管病早诊早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规范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分级管理,开展血脂异常患者社区管理。加强心脑血管病急救体系建设,规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市镇两级救治能力建设,动态更新发布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提升120精准高效的智慧指挥能力。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

  19.癌症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逐步扩大国家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和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的覆盖范围。规范治疗胃幽门螺杆菌感染和乙型肝炎,积极推广成人HBV、HPV等疫苗接种。在恶性肿瘤等相关疾病领域建设一批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完善大病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

  20.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和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遴选慢阻肺筛查适宜技术,建立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流程。加强基层慢阻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慢阻肺监测管理随访体系,掌握基础资料和变化趋势,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落实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加强相关诊治设备和药物的配备。

  21.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自测血糖。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实施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自我管理和同伴互助。加强糖尿病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增强基层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

  22.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完善全市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强化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建设应用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监测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救治能力。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打造病原体测序技术平台和生物信息分析平台,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社区规范管理。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和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23.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落实省编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全市至少1家综合性医院设置感染病区,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能化监管。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和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质控平台。

  24.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度。不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体制,在深化村卫生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市域一核五中心和四大集团总院建设,争取实施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对外医疗合作,推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和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构建科学有序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

  25.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依托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融合各方资源,建立多元参与的社区健康服务供给机制,构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优质医疗服务基层行活动,促进社区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畅通健康指导信息渠道,普及居民自我健康检测管理。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接式健康服务。

  26.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开展中医药传统特色学科、中医药特色街区(基地)、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教育项目等项目建设,推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公立中医院基础建设和等级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配置中医药服务人员、设备和技术,提供符合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机构,支持连锁经营和集团化发展,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着力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强化中医内涵建设,深化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重点人群中的推广应用。推动中医药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助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健全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提供中医体检、干预、调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活动,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方法,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

  27.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快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健全大数据治理体系,积极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加快推广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智慧应用,探索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医学人工智能。加快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信息平台。继续深化“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内涵,加快上线药品配送、居家护理、智慧药房等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诊疗服务,加快提供人性化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和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加快应用电子健康医保码实现无卡就医,持续完善分时段预约、智能化导诊、多渠道支付、人性化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快建立就诊线上评价机制有效缩短群众候诊时间。

  28.健康保障惠民行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计算;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探索医保梯度支付方法。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优化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目录。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带量采购、阳光平台采购等政策协同联动“放大”效应。推进健康保险交易平台建设。

  29.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建立更加有效的联动发展机制,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基本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长三角公共卫生一体化,深化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进区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深化长三角中医药创新合作。推进长三角信息互联互通、健康科技创新。建立长三角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机制。整合我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对口健康扶贫措施,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

  (六)持续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30.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优化健康产业发展环境,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推动健康制造业、健康服务业以及健康产业新业态共同发展、共同提升,使健康产业成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和新动能。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建设生命健康产业特色园区,发展医疗装备和器械等重点行业。精简整合社会办医审批环节,完善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支持发展照护服务、康复服务业,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加强养老专业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养老服务和老年照护标准,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体育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盘活体育场馆资源。加快创新发展健康管理、健康信息和健康旅游三大促进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健康慈溪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健康慈溪行动,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对照省、宁波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专项行动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工作举措,落实专兼职人员,定期监测和评估行动成效,及时上报市健康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注重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慈溪行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全社会参与,各行各业以及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要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增加健康资源和服务供给,组织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快健康家庭建设,养成符合家庭特点和自身实际的健康生活方式。

  (三)健全支撑体系。建立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把健康慈溪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强化支持引导,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附件:1.推进健康慈溪行动主要指标
     2.推进健康慈溪行动部门分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