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10252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0-10-09

成文日期:

2020-10-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发〔2020〕3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发〔2016〕64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市政府对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划转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现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关于“瓶装燃气的销售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的处罚事项调整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目录清单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瓶装燃气的销售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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