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一类)申请人叶华娣家庭复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3 08:41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慈政发〔2015〕13号《慈溪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各级相关部门复审,认定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对申报家庭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3035749

序号姓名性别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居委)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工作单位申请住房类型家庭人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元)家庭财产(元)分户直系亲属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
称谓姓名婚姻状况
1叶华娣古塘街道团圈社区1960.8丧偶退休公共租赁住房(一类)10符合符合符合///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