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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0- 11- 03 16: 24 字号:[ ]

慈教许准字〔2020〕第24号

周华、邹戈尔、谭冬梅:

你提出的“设立慈溪市英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受理。经审查,符合《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第、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由周华、邹戈尔、谭冬梅出资举办“慈溪市英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校性质为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邹戈尔担任学校校长,周华担任学校法人。

三、办学地点:慈溪市宗汉街道三北西大街1555号(滨湖天地城E2-1-003、E2-1-004、E2-1-005a、E2-1-006号)。

四、办学类型:非学历教育培训。

五、办学范围:英语培训。

六、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33028270004829。

学校正式设立后,应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报宗汉教办备案。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送达宗汉教办,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