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079232516D/2020-125979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12-15

成文日期:

2020-05-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工作规划

十四五期间,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抢抓慈溪全方位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契机,致力城市品质提升,加大重点区块、重大项目征迁力度,确保全市房屋征迁工作高效、稳妥、有序、扎实开展。主要工作思路:

一、科学编制征迁计划,合理安排征迁体量。围绕新城河区块扫尾成型、前湾金融港、高铁板块等重点区块建设,根据交通、水利、城中村改造等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的建设需求,科学编制年度征迁计划。在现有的融资方式、融资环境下,每年度安排50万方左右的征迁量,相对合理。如融资环境改善,融资方式多样化,则征迁量可适当扩大至70-80万方。

二、统筹谋划安置地块,加强配套建设。根据“东延北扩”的城市发展方向,结合十四五空间规划调整,根据未来五年征迁区块、征迁项目安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提前谋划、统筹规划布局一定体量的安置房建设地块,同时加强配套建设,有利于集聚人气,拉大城市框架。

三、修改并全面实施集体土地拆迁新政策,推行“阳光拆迁”模式。集体拆迁政策调整思路是,遵循即将出台的宁波拆迁条例立法精神,借鉴周边县市,同时保持我市新老政策的衔接。从可安置人口、人均可安置面积 、商品住宅平均价、迁建安置政策优化、规范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完善。

同时,参照国有“阳光征收”模式,在集体拆迁中试点并逐步推广“阳光拆迁”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阳光拆迁”操作系统,将确权评估、安置人口、安置面积、拆迁协议等信息全公开,全程接受拆迁户的监督,有利于统一政策执行,减少信访举报,推动集体土地拆迁规范化。

四、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迁建安置范围进行调整。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城区范围的调整,建议相应调整迁建安置范围,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可能扩大货币和调产安置的范围,缩小迁建安置范围。因集体拆迁政策与农民个人建房政策相关联,建议规划调整后的城区范围内停止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异地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