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6 09:2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医保法治水平,建立健全医保法治制度体系,努力为我市在“重要窗口”建设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发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把法治医保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坚持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责任制,明确各成员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慈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中心)。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法治队伍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推进在编干部职工申领执法证,完成执法证清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申领执法证件29人,持证率为93.5%。开展涉法业务培训4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签订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建立履职和考核机制,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活动。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慈溪市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编制《慈溪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程序,推进公众参与常态化、规范化。

(三)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慈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全面执行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履行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和统计清理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提高我局行政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的交流互动,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今年以来,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项21项;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共有粉丝达3.5万余人,“你问我答”专栏深受老百姓欢迎。

三、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医保服务延伸至基层,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医院办”,设立医保服务站19个,零星报销“就近办”。全市43家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门诊特殊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救助人员在市内所有医保定点机构以及省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创新“医保e办”服务品牌,组建医保“助企服务员”、“基层联络员”、“村级代办员”、“网办专员”“四员”队伍,推行医保服务新模式。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抓好医保执法监管环节,全面推广定点医药机构人脸识别系统、完善部门协同共管机制、优化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医保医师准入考核和积分制管理、重点关注大数据分析稽查等多层面加强医保监管,通过飞检、交叉检、“回头看”“双随机、一公开”等,严厉打击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人证卡不符、违规收费等各类医保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92次,暂停协议18家,限期整改34家,解除协议3家,终止医保结算1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368万余元。

(三)深化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法定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执行听证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畅通复议渠道,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深化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机关内部法制学习教育制度。完善医保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学法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会代训、异地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宪法、行政法和涉及医保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的法制学习活动,增强机关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行政执法专项培训4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通过横幅、电子屏开展宪法宣传,开设法治小铺赴吾悦广场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全局发放法治慈溪倡议书,号召干部职工配合做好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答题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在“慈溪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有奖竞答活动,累计参与人员4万人次。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