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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慈溪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统为目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法治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现将一年来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加大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统计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局主要负责人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党组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先后8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及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其中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为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加强行政规范化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上级统计部门要求,结合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可能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甚至引发统计数据失实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查,并且认真查找前期清理纠正过程中是否有遗漏或清理不彻底之处。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宁波市统计局的部署,先后制定了《2020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2020年慈溪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意见》等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任务,推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健全“双随机”统计抽查监管机制建设,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完善统计普法工作制度,明确了任务措施和责任体系,确保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职责担当,落实防惩造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由局领导班子全面承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多次在局务会议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和研究有关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国家、省、市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体统计干部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依法统计精神,加强统计数据源头管控。
二、加大法治宣教力度,切实提升依法统计意识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验收成果年。我局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摆在统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学法宣法工作。
(一)开展机关干部法制专题教育。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法。今年来我局分8次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统计法制专题学习,先后集中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王杰在全省统计局系统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等省市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将统计法制与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结合起来专题学习讨论,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分批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有计划、分阶段地在局内网上及时公布参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跟踪督查并提醒全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按时完成理论学习内容和学法用法考试。三是组织开展干部统计继续教育。全年实时跟进全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50个学时完成情况,并及时提醒按时完成国家统计局学习在线中心相关统计业务、统计法律和时事政治学习内容。四是开设法制宣讲课堂。今年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自学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期开设法制宣讲课堂,邀请市内法律专家,结合依法统计实践内容,为全局讲授统计法相关条文、细则及以“民法典亮点解读”为主题法律讲座。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统计、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五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市法院庭审观摩活动,旁听行政审判庭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庭审观摩,加强了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了敬畏法律意识,提高了全局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六是依托“周二夜学”开展学习。根据“周二夜学”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科室学习和自学模式,按照学习计划,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2019年度慈溪市行政败诉案件裁判文书汇编》等法律法规、文件资料进行学习。
(二)开展镇(街道)统计骨干培训。今年来,我局围绕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法制教育重点开展了两期基层统计业务骨干培训,宣传和解读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重要法律体系知识,提高了镇级统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真实统计的认知。
(三)开展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一是借助全省统计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对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教育。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40余人注册学习,867多人通过考试获得证书。二是通过专业培训会上放映法制动漫宣传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对企业统计普法教育。三是发放《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等学习宣传资料对企业进行“面对面”宣教。今年借力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局自行编印《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学习宣传资料4000份,通过统计工作人员进企业发送省、市局以及我局自行编印的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着重解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对企业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企业统计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与理解,避免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一是常态化普法宣传。借助官方微信、微博、慈溪电视台和短信发布统计普法信息,通过平台定期和不定期公布,使统计普法常态化、便捷化、有效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二是开展进社区、进景区法制宣传。2月初疫情期间,慈溪市统计局成立由统计防疫工作组到周巷镇万寿寺村等地区进行防疫宣传,其中统计普法人员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等方式,使统计人精神和统计普法更深入人心。今年恰逢第七次人口普查年,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8月7日,结合市人口普查办在慈溪市鸣鹤古镇景区、市环创中心进行人口普查宣传视频拍摄,普法宣传人员现场进行普法宣教,发放《统计法》、《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三是开展主题日普法宣传。9月26日,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法规教育科与市人口普查办联动,开展爱琴海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法》、《以案释法——统计普法宣传手册》、“七五”普法宣传手册等学习宣传资料和普法宣传品。全方位宣传统计法、提高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11月29日,以“12•4”国家宪法周为契机,由市普法办牵头,以“第四届法治集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庆祝《统计法》颁布37周年宣传活动,通过扫描“慈溪统计”,发放《以案释法》、《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书》、普法宣传用品、环保袋共2000多份。12月8日,市统计局与宁波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在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北门联合开展“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3000多份。
三、强化数据监管力度,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为加强专业数据管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发映本地发展实际,根据省、宁波市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市统计局统筹部署、全面排查,全方位对统计数据加强质量管控,加强对全市工业、服务业、贸易业、投资、农业等专业统计指标审核力度,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市统计局学习借鉴省市局两级的做法,列出对全市影响较大的重点镇(街道)、企业,开展重点核查、实时监测和定期走访。全年开展联网直报数据审核4262家,数据质量核查1215家,发现错误32家。
(二)落实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健全统计法治长效机制。按照全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完成全市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以工业、能源、商贸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及统计基础建设为重点检查对象,定期对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效率,避免多头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在参照《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对行政处罚行为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统计法治长效机制,促进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全年我局执法检查58起,立案6起,结案7起。7个案件累计罚款金额为6.1万元。
(三) 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按照《2020年慈溪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原则,要求对90%的检查任务,开展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全年完成9次“双随机”抽取次数,52家抽取单位,52家“双随机”执法检查全部完毕。其中,3家“双随机”抽查单位是“跨部门”联合监管抽取单位,市统计局与市建设局开展联合检查。积极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要求“双随机”抽查单位全部运用掌上执法,同时建议各专业科室对其他日常数据核查工作也使用掌上执法检查。全年所有“双随机”执法检查全部运用掌上执法系统。
四、加强综合管理,稳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11月份,按照国家、省局统一安排,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5名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和考试,确保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壮大统计执法队伍,提高整体执法队伍法素养。
(二)做好统计职称考试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继续优化统计职称考试、统计继续教育网络报名方式,及时解答职称考试考生和继续教育统计人员的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实现统计服务项目让群众和企业“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市统计局对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将继续教育情况进行通报。
(三)积极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根据《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慈普办〔2020〕11号)文件精神,我局每月在微信群发布两篇以上国家、省、宁波市及我局“以案释法”案例,就该案件的处理方式、处理过程和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典型意义进行详细说明。
(四)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市司法局《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学习国家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基础上,市统计局积极参加各级案卷评审,认真组织自评自查,加强交流分析,总结提升办案质量的经验成果,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制作。
(五)坚持执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2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法律专题讲座、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法律顾问参与统计法治工作已形成常态,为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为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信息的需求,我局刊发了《慈溪统计信息》、《进度数据》、《统计月报》、《慈溪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合辑》等月度或季度专刊;《今日慈溪》、《慈溪年鉴》、《慈溪市统计课题合辑》等年度综合刊物,并在“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工作动态,按月发布全市及各镇(街道)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截至目前,完成慈溪统计信息专刊20期,其中收纳经济信息79篇,动态信息65篇;4期统计分析合辑共收纳39篇,完成统计课题14篇。发布“慈溪统计”微博237条,“慈溪统计”微信191条。
今年,我局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一是全市统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参差不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与日益加重的执法任务矛盾突出,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三是统计行政处罚力度有待加强,处罚覆盖面和成案率有待提高。四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改进和提高,为更好地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夯实基础。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继续抓好统计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一是继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指示精神的再学习、再强调,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形势的重要性。进一步研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掌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中有关执法检查的要求和条文,形成心中有法律、行中有敬畏、不敢有作假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继续做好今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后续工作,安排好新进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事项,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和法律课堂,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加强违法查处力度,发挥统计法律警示作用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统理念精神,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深入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统计人员数据审核力度、检查水平和监管举措。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格按照《慈溪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惩戒必严,对统计违法现象严格按照《统计法》、《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统计违法行为对象进行处罚。杜绝走过场、“宽松软”现象,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质量。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1、强化统计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普法。继续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进机关活动,结合近几年国家及省查处的几起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把统计法规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党校培训专题学习统计法,使各界紧绷敬畏统计法之弦,时刻把联网直报的“四条红线”、统计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三个不得”记在心里,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府统计工作的能力。
2、深化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紧抓统计法治教育不放松,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各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平台,适时穿插或专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岗前任职的普法教育,筑牢广大统计工作者坚决反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3、开展相关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和“依法治统”理念,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普查、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大屏幕、报刊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适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依法查处的有关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将列入统计失信单位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者,警示全社会、增强统计法律的威慑力。
慈溪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