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0-125186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0-12-03

成文日期:

2020-12-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名校长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治校有方、业务精湛的新时代校长队伍,充分发挥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管理质量,高水平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慈溪市名校长培养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提升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教育成效为核心,以推进学校现代化治理为主线,以促进全市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为目的,推动我市校长队伍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名校长培养培训机制,加大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政治信仰坚定、品德情操高尚、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水平杰出的校(园)长队伍领军人物,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成果的辐射力和知名度。力争到2022年,我市拥有宁波市级及以上名校长10名,慈溪市级名校长30名。

三、培养方式

名校长培养行动坚持学校发展和校长个人发展“双向规划”,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锻炼“双轨并行”,确立学校发展目标和校长素养提升途径的结合点,采取理论研修和实践研训两种培养模式,建立培养对象档案库,制定培养计划,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1.理论研修模式。以集中研修为途径,坚持理论提升与办学管理相结合、自主研修和专家指导相结合、团队打造和个体培养相结合,依托国内知名高校,举办名校长精准式培训班,通过管理培训、专著研读、课题答辩、论文撰写、名校蹲点、学术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校长的理论修养、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

2.实践研训模式。以名校长工作室为平台,聘请市内外知名理论和实践专家为导师,采用“双导师制”,提升全市校长实践研训的能力。名校长工作室按照学校类型,分成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高成校、幼儿园等五个系列,通过学校诊断、校际交流、跟岗实践、课题研究、情景模拟等形式,搭建校长团队互助、实践锻炼、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四、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

第一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本阶段以规划方向、课题选题为主,主要是确定名校长培养对象,明确学校及个人发展方向规划,开展教科研培训和研究课题选题等。

第二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本阶段以理论研修、实践反思为主。主要是通过高级研修和实践研修两种培养方式,组织开展理论进修、名校蹲点、实践反思、情景模拟、课题实施、论文发表等。

第三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本阶段以成果展示、评价考核为主。主要是开展学习汇报、校长论坛、课题结题、论文参评、导师鉴定、评价考核、评比培训等。

五、培养路径

1.发展规划。组织校长做好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双向规划”设计,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确立学校发展规划及个人发展规划。

2.理论研修。对接校长实际需求,分类分批举办名校长精准式培训班,组织校长赴国内知名院校进行理论研修,学习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模式,了解国内外教育发展现状趋势,提升校长教育管理、改革创新、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校和个人发展规划。

3.实践研训。考察国内发达地区先进学校,组织校长到知名学校挂职,学习先进学校办学理念和管理实例。根据本人所在学校实际,改进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弥补学校管理中的短板。

4.教科研训练。培养期间,培养对象至少要有1项慈溪市级以上课题正式立项、结题或获奖,2篇以上的管理类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在地市级以上获奖,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5.学术交流。组织校长参加有关学术研究、学术沙龙、教育论坛等活动,提升理论水平,扩大教育视野。举办名校长讲堂、名校长论坛、教育思想研讨会等活动,宣传知名校长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进一步开拓校长办学思路,提升办学理念。

6.评比培训。在宁波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校长评比活动开始前,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组织模拟答辩。

以上培养路径贯穿三年行动计划全过程。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名校长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是我市校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教育局建立名校长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2.落实培养经费。市教育局每年从“教师培训经费”项目中专门安排经费,用于名校长培养工作。严格按规定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3.强化考核管理。择优确定一批名校长培养对象,按照发展规划方案签订培养目标责任书。完善名校长培养考核管理制度,实施年度考核和动态跟踪管理,对未完成阶段任务的培养对象进行约谈提醒,经考核达不到培养目标的培养人选及时作出调整,采用边退出边补充的动态管理方式。

4.优先保障培养。教育局为名校长培养人选成长创造条件,同等条件下在各类评优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职成教教研室等单位要为名校长培养对象,优先提供外出学习研修机会,优先考虑课题立项,优先设立校长专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