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10:3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践行“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发展为重、法治为本、队伍为要”的工作理念,全面对标对表,全力争拼赶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法治政府学习内容,在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时,明确把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工作重点,年初就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将年度法制政府计划分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六大重点,并明确各责任单位,积极推进。

(二)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8月份和11月份,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根据“学法考法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原则,每个参加对象结合自身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选定一个模块分两期参加学习和考试,基本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学法、分类考法、全面提高的目标。推动提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分值权重,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我局一年来的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果、在推进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统一部署,全系统干部克难攻坚、积极应对疫情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做好农贸市场防疫工作,保障全市58家农贸市场正常营业,推进10家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减租工作,减租金额达290万元;劝导和督促219家农村家宴中心停办聚餐,累计退订1.5万桌,劝导取消在家集体聚餐1177户次;快速出台涉及社会餐饮、特种设备、大中型商超连锁便利店等七大复工复产指南,启动临时团餐配送备案管理,期间累计发出临时团餐配送备案证明27份;加强全市530余家零售药店退烧药品管控,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累计上报296943条购药信息,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打造“准入服务包”,建立防疫物资相关审批“绿色通道”,新设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800余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及备案260件,指导10家企业取得15张医用口罩应急注册证书;聚焦物防关口,依托全省冷链系统,全面强化重点场所及冷链食品管控,共激活企业339家,累计赋码、扫码数29798条,协助开展高风险食品、环境、人员核酸检测采样8172份。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同城通办”,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率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实现企业登记镇级全覆盖,目前,已为1627家市场主体提供就近就便服务;落实宁波市内跨区迁移“最多跑一次”,已办理宁波市内企业迁移登记618家; 截至目前,全市新设各类市场主体25278户,实有市场主体181901户。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实施“减证便民”,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全面实行“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改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927家,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告知承诺171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告知承诺8家,新设经营范围规范化市场主体25643家,发放“多证合一”“三小”行业营业执照1491份。推行一网服务“迭代办”,优化准入降成本,为175家企业提供免单,减免金额达3.429万元,发出公积金联办营业执照1761份。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做好小微纾困工作,建立“企业自主申报、部门联动初审、市场监管核查、资金在线发放”一条龙补助流程,全市13050家市场主体兑付“两直补助”1.40082亿元;建立完善“个转企”全程帮扶机制,建立小微企业县级培育库,已入库小微企业1595家,推动571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超额完成全年任务179.56%,其中转有限公司502家,转公司制比例为87.92%;开展针对性行政指导,建立小微企业联系点235个,个体工商户联系点278个,小微企业集聚平台联系点3个,采集小微企业经营数据1534份,个体工商户经营数据1691份;开展质押融资和商标保险工作,指导4家企业办理商标保险5件,累计参保企业8家;办理商标质押登记3件,被担保债权数额2.0010亿元,累计共办理商标质押登记12件,被担保债权数额2.6420亿元;完成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兑付,兑现奖励277.5万元;帮扶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融资2.25亿元。全市新增小微企业6356家。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完成市场主体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分别达42230户、514户、94949户,年报率分别为98.88%、92.45%、83.29%。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4132户、吊销企业49家、强制注销已吊销企业4640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公众参与、法律顾问会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激励、保障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

(二)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对《慈溪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慈政办发〔2019〕99号)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估。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做好审议意见任务责任分解工作。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与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1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执法全面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实行局队合一体制。首次被赋予专利行政执法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核查3家无资质专利代理机构,涉及代理专利181件。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把分类综合监管转型升级为全类综合监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目录清单共包含重点监管对象3769家,涉及监管内容7718个,全年设置双随机抽查计划20个,关联重点监管对象1930家;专项检查计划20个,关联重点监管对象2235家,所有任务在期限内实现完成率100%,事件分流处置率100%,问题处置闭环率100%。共办结各类案件1492件,涉案货值2651.68万元,罚没款1648.62万元。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排摸各类防疫物资生产企业143家,开展抽检35批次,立案查处13件;加大疫情期间价格监管,聚焦口罩、消毒用品、菜价等民生产品,共办结价格违法案件13件;办理其他价格违法案件12件;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场内(外)经营户、生鲜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2479家次,签订承诺书(责任状)1003份,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51份,立案14起,查获移交非法渔获物991.55公斤;运用“议题管理”模式开展“亮剑”“铁拳”执法行动,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办理商标案件105件,罚没款206.4万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核查3家无资质专利代理机构,涉及代理专利181件;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环境卫生三项治理三年行动”,立案查处178件;推进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查处“网络订餐”违法案件196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8件,抄告犯罪线索3件。

(三)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全力推广“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市已开通执法人员账号2675个,人员激活率100%。开展掌上执法监管35648次,掌上执法率99.70%。共设置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数359个,检查主体10945户次,企业抽查覆盖率10.93%,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85.23%,目前已完成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47个,跨部门监管率11.92%。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监测等线索的事件处置率为100%。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以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为基准,统筹编制2020年度本级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包含19个抽查计划任务和 5个通用检查事项,积极运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关联模式,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全面应用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共发起并有效执行任务数52个,关联检查对象5657家,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为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办理清单,明确牵头领导、主办科室和责任人员,形成“全局一盘棋”。2020年,共收到各类建议提案共29件,其中建议12件,包括主办3件,协办9件;提案17件,包括主办6件,协办11件,均按要求完成答复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为目标,积极通过加快职能转变、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效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4件,已全部按期办结。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做好疫情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疫情期间消费风险,有效回应消费者关切,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与市法院、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开展诉前调解对接等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逐步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示的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已公示消费投诉8期,公示相关案例275个。消保分局共受理举报投诉咨询15489件,投诉8658件,举报6615件,咨询216件;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114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0万元。

(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争议案发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达到预定目标。截至目前,被申请复议15件,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5.5%。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组织公务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督促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新聘任的8位中层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188期,与慈溪日报合作出版专版报道12期 。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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