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近岸海域富营养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04 14:37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宁波近岸海域富营养化问题(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二十九(一))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入海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2020年12月底前,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

整改措施:1、巩固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提升。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42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现达标排放。2020年12月底前,实现主要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总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目标控制要求。2、加快推进全市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2019年12月底前,在巩固提升128个已建“污水零直排区”镇乡(街道)的基础上,再完成20个镇乡(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3、严格涉海项目环境准入,实行严格的总量替代。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对现有陆源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4、落实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强化海洋岸线巡查、疑点核查和违法督查等常态化工作,在重要湾(滩)设立262块“湾(滩)长制”告示牌,并通过用海核查和“回头看”等执法行动,严防问题反弹。

整改成效:一是全力提升入海河流水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我市未发现入海排污口。积极推进入海河流整治,2020年,我市入海河流(郑家浦)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二是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重点以镇域为单位开展全面的技术排查,制定四张清单和一张图,排出整改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突出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工程治水,全市17个镇(街道)、2个工业园区通过宁波“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三是严格涉海项目环境准入。所有涉海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实行严格的总量替代。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执法,对重点企业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四是切实推进滩长制工作。制定实施《慈溪市全面推行“滩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市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镇两级“滩长”,并配置了数量不等的护滩员,作为巡滩护滩的主要力量。目前,我市共有1名市级总滩长、7名镇级滩长、10名护滩员,设立“滩长制”告示牌7块。同时全面落实滩长巡查管理工作,严防问题反弹。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63089043

 

 

慈溪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