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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慈党法办发〔2020〕9号)、《中共慈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慈溪(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慈党法办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局实际,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业务科室(单位),并积极落实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经费。
二是重视法治学习。推进学法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建立市民政局干部“周二夜学”制度的通知》《2020年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意见》《2020年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确保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强化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机制,结合“周二夜学”等学习载体,外出学习参观2次,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老师授课2次,局领导讲党课2次,开展了党内法规、疫情防控、行政审批、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培训15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1次。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向民政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了社工知识有奖问答、绿色文明殡葬宣传、社区防疫宣传、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训、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法治建设活动。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推进在编干部职工申领执法证,完成执法单位和执法证清理等工作。目前,我局申领执法证件18人,持证率为94.73%。完成法律顾问续聘工作,范红枫律师团队参与合同审查、法律问题咨询、文件审核等涉法活动15次。
四是加强政策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慈民〔2013〕20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机制,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五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以及颗粒化工作要求,我局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承诺提前,不断减少办事环节,推广容缺受理,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启用“电子证明系统”,助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文广局、城管局等市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开展门牌证明部门之间内部流转,办理结果加盖电子印章数字化反馈,不再需要办事群众部门之间来回跑。积极落实专人负责“好差评”工作,收到差评4件,均系当事人评价错误,已完成申诉工作。1至11月,办理行政审批案件11163件,其中部门之间内部地名证明流转1952件,占门牌证明总办件量的87.3%,免费快递送达262件,为100余家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审计服务。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首问事项“一件事”工作规程图(试行)》《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确定专人AB岗负责该项工作,对外公布统一热线电话,目前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婚姻登记类咨询件。
六是主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慈溪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程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慈政发〔2011〕50号)和宁波市民政执法支队制发的《民政执法法律文书(试行)》的要求,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加强说理,说清认定的违法事实,讲明适用法律的理由,并实行网上公开。截至目前,配备执法仪2台、录音笔2支,办理行政处罚7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7件。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慈民〔2020〕70号),确定71家社会组织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了此项工作。掌上执法开通率100%、使用率100%。积极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目录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均为100%。
七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熟悉法律知识、信访工作的5名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明确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行政调解的范围以及工作流程。引入慈溪市向日葵公益服务社参与离婚调解工作,招募到律师、教师、医生、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机关退休人员、个体企业主、牧师等志愿者47名,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调解。今年受疫情影响,9月份开始调解工作。发生婚姻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镇海区人民法院裁决按照原告钟建军撤诉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八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为确保决策科学性,使决策事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了决策事项的群众参与,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均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代拟了《关于印发慈溪市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镇 (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均按照法定程序制定。
慈溪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
抄送:市司法局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