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20-01933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省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20-02-13

成文日期:

2020-02-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20〕2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3 15:23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慈溪海川天然气管网建设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自来水厂:

现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3日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