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8 15:49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9〕36号)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进程。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我局结合实际,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制定法治年度计划,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依法行政重大工作。

(二)提升法治能力。为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年度内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6次,学习内容紧靠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宪法及宪法宣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内容。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安排专员负责法制工作,同时外聘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三)狠抓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法制队伍方面,不断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宁波交通委及其他业务部门相关的培训学习,对交通部新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做了重点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各个环节的把控。执法队伍方面,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按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包含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装备使用等多项内容,本年度开展培训5次,共158人次。

(四)突出法治宣传。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按要求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计划,按照计划开展了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微视频展播等普法活动,采取实地宣传加网络宣传的模式,加强对客货运场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宣传,深入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行业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情况。一是行政许可。2019年度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1604件,按期完成1604件,年度内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情况的发生。其中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被评为慈溪市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单位,市港航管理处“慈溪市月发航运有限公司申请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案卷”被评为慈溪市优秀行政许可案卷。二是行政处罚。2019年度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2709件,办结2633件,其中简易程序89件,一般程序2544件,一般程序中涉及告知行政相对人听证程序的案件共50件。本年度执法案件中,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二)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加大推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事方式,借助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努力提升各项指标,“掌上办”、“跑零次”、“网上可办”达100%。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交通运输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群众和企业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推进公交候车亭建设,新增纯电动公交车,优化公交线路,客运班线优化车票电子发票上线,推进公交交通一卡通项目。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中的公示、记录、审核三个环节。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局属各执法单位基层站点“四基四化”工作落实到位,执法人员执法记录装备配备到位,法制人员行政执法案卷审核到位。局属各执法单位已制定服务指南或执法流程图,并对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对外公开。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与公安、交警、市监、城管、环境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各类联动稽查。先后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公路综合治超行动,“二客一危”布控稽查等联合行动。二是推广“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作为省第二批交通运输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完成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试点阶段结束后,及时推进各项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双随机检查210户次,专项检查165户次,即时检查918户次。三是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现已基本实现全市普通国省道重要县道非现场执法全覆盖,充分运用、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非现场取证模式,继续深化非现场治超执法,巩固治超成果。

三、加强法制审查,推进依法决策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根据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公共政策、重大管理措施、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群体性活动等重大事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进行合法性审核,履行法定程序。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相关工作程序,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件必纠”和“定期清理”。2019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已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3件,决定保留3件。

(三)规范行政机关合同。严格执行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落实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归档等过程严格把关,年度内未发生因合同纠纷导致败诉情况。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参与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信访等涉法事务。

四、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廉政执法

(一)完善内部监督,规范自由裁量。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对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提升廉政执法形象。我局积极开展以执法案卷监督为主的日常监督,局属各执法单位定期开展案卷评审工作,通过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发挥了较好的规范作用。日常监督外,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执法经费、执法车辆、执法台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接受外部监督,重视信访工作。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本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成立调解委员会,实行首问责任制,并且列明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协调处理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纠纷。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01月23日